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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清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非法集资清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院对非法集资案件做出判决后,要开展非法集资清偿工作,此时有关部门要统计非法集资人群数量、集资金额、集资人出资比例等。然后根据追回的集资款按照比例进行分配。自然人参加清偿的时候,要提供当初签署的集资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及身份证等资料。具体如下所述:

1、案发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成立专案组(或工作组)。

2、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组织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取缔和公告的发布工作。

3、对集资群众身份、集资数额等进行逐笔登记,掌握案件的集资总人数、集资总金额、已返金额和未返金额等情况。

4、专案组对涉案企业(个人)的债权清收、资产保全,以及对涉案资产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变现,用于集资款的清退。

5、专案组根据清理后的剩余资金,按集资参与者集资额比例,制订统一的返款政策、返款原则、返款方案和返款比例实施清退,并以处置报告的形式结束案件善后处置工作。

二、办理清偿清退时需提供的资料是什么

1、相关权利人属法人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机构须提供以下资料:

(1)盖有登记机关印章的证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与债权债务相关的合同、票据等原始凭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权利人属自然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与债权债务相关的合同、银行返利存折(卡)和票据等原始凭证

(2)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非法集资的特征是什么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应当认定为非法集资: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或者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扩散而予以放任;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是否向社会公开宣传,是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重要区别。

综上所述,小编整理有关非法集资案件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非法集资案件做出判决后,要开展非法集资清偿工作工作量非常大。有关部门要统计非法集资人群数量、集资金额、集资人出资比例等。更多这方面相关问题,在线律师咨询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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