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宣布解散,公司解散遣散费怎么给
摘要:**航空于21日下午无预警宣布22日全面停航一天,22日**航空已经确认解散。我们在为台湾**航空感到惋惜的时候,也应该认识公司解散遣散费怎么给?接下来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知识,欢迎阅读。
宣布解散
**航空创立于1951年,是台湾第一家民营航空公司,主要经营台湾地区内航线、两岸航线以及区域国际航线等,在台湾航空市场占有率约二成。枢纽机场为桃园机场及台北松山机场。如今导致全面停航乃至公司解散的最直接原因,是一笔约23亿元(新台币,下同)的海外可转换公司债29日到期,面临巨大赎回压力。
**航空董事长林*升此前一直都在筹措资金,希望能度过“钱关”。但相关人士透露,大环境太差,两岸线、国际线都赔钱,就算过了这关,**航空营运也难有起色,所以建议不再“拗”。林*升介绍,**航空2015年实际运营亏损额超过20亿元,2016年截至10月底亏损约27亿元。
**航空于21日下午无预警宣布22日全面停航一天,令台湾航空界及乘客震惊错愕。林*升强调,无预警宣布停航,是怕相关消息影响机组人员的情绪,保障乘客安全。**航空确定解散,预估后续将有10万人次旅客行程受影响。22日下午2时,**航空召开记者会,对外说明包括员工安置、旅客处理等后续事宜。
公司解散遣散费怎么给
1、公司解散的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
2、补偿金支付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解散的情况有哪些
1、公司章程规定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有其他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的,公司应当解散。
在上述情况下,公司解散无须股东会再另行作出决议,但公司也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股东会决议解散
虽然未到营业期限,但是根据需要,股东会可以作出决议解散公司。由于解散是公司的重要事项,所以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请求法院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但是要求解散公司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不超过三分之二,通过股东会不能形成解散公司的决议。这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4、受行政处罚解散
公司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公司被行政机关依法决定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必须依据人大制定的法律或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明文规定,法律无明文规定时,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解散公司。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最常见的情形是,公司自行停业,实际处于解散状态,但公司股东不按规定进行公司解散清算,也不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最终,公司因没有在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时间内接受年度检验,被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5、被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被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宣告破产而解散。
6、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根据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可以作出公司合并或分立的决议。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原公司解散。
对股东会关于合并或分立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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