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纠纷的处理方式
一、投融资纠纷的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分歧采取平等主体之间,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客观事实的具体情况产生的处理结果。这种方式,双方应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辩明是非、分清责任、实事求是的承担各自的责任。这种方法简单易行,解决问题快,不会影响合同的履行,还会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心。
2、调解解决。所谓调解解决,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解决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选定的第三方,是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信任的人,第三方在组织调解的过程中,应认真耐心地听取双方的意见,经实地核查、分清责任,提出切合实际的意见,促使双方当事人在提高对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认识的前提下平等、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解决的第三人不具有强制力,经调解后其中一方反悔,另一方可提请仲裁或诉讼致人民法院解决。
3、仲裁解决。所谓仲裁解决,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按合同约定的解决纠纷的方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定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4、诉讼解决。所谓诉讼解决,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人民法院解决,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二、中小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一)银行借款融资:
银行贷款是一种最为正规的融资方式。由于中小企业的市场淘汰率远远高于大中型企业,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因此选择这种方式来贷款的话可行性不是很大。在这个时候良好的银企关系可能会提供一定的便利之处。
其次,由于银行贷款手续繁复,审批时间过长,许多中小企业为求发展不得不退而求其次从民间融资。
(二)民间融资:
同正规融资相比,民间融资的供给者更了解借款人的信用和收益状况,从而克服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这种筹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的合集资金将其贷放到生产流通领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压力。同时其利率杠杆灵敏度高,资金滞留现象少,手续简便,提高了资金使用率,是一有效集资途径。
但该方式的利率相对较高,一旦企业出现重大的问题使得无法偿付时,出现的问题将会是非常棘手的。另外由于其具有“地下”性质,因此能够使中小企业在获得融资的同时保持其经营的私密性。因此民间融资能够成为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的一个重要渠道。
但是,民间集资有一定的消极性,首先由予法律的不明确、体制的不完善,以及认识的不统一,致使一些地方的民间借贷处予非法状态或放任失控状态,这就是温州出现多起非法集资的案件。所以对于民间进行的融资活动,我们不宜简单地禁止,而应加以规范,将其纳入正式的金融体系。
(三)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一种中长期固定资产融资,时间一般是3至5年,并且由于融资租赁有允许承租人提前归还租金的便利,因此融资租赁又兼具短期融资的优点。此外,融资租赁还具有效率高、风险小,设备、服务和融资的一揽子解决等优点。我国目前中小企业多数技术设备落后,又无自身积累且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去更新,发展融资租赁业,企业就可以在资金短缺或不愿动用经营资金的情况下,添置或更新设备,提高产品竞争力。
目前融资租赁的金融杠杆作用基本没有得到发挥,我国的租赁公司的资产规模最多是几百亿元,因此发展的空间很大。对于这种方式我们可以做的是解决政策上的一些制约因素:一应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放开金融祖赁公司的准入(由于金融租赁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实现严格的准入制度,受银监会监管,难以批准);二是适当降低资本金门槛。(目前规定新设的内资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要达到17000万元)。
(四)“金贝壳”贷款:
“金贝壳”是一项为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贷款借款保险产品。宁波市的城乡小额保证保险贷款为全国首创,这种由政府、银行、保险相互合作解决中小企业、农户及城乡创业者抵押担保不足的融资模式目前已在全省推广。“金贝壳”有力地支持了小企业与城乡创业者生产经营和创业发展,而“金贝壳”业务只是宁波市推出的众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举措之一。这种融资方式支持的对象包括申请小额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的农业种植养殖大户、初创期小企业和城乡创业者。
(五)存货融资:
存货融资具体地来讲是提供了一种机制,通过该机制,出借方可以接收更多与仓储的存货有关的信息,并且对仓储的存货进行更高级的控制。其中,仓储的存货担保了融资安排,在借入方违约的情况下可以为出借方提供了可以得到抵押品的担保。
目前,国际上比较常用的存货质押融资方式主要有三种:仓储融资、信托收据融资和抵押单存货融资。这种方式的融资资金数量具有灵活性。中小企业将其原材料、在制品和产成品等存货作为担保物向金融机构融通资金。但是,考虑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通过存货担保来获得的资金相对较少,不过这可以用来缓解短期的资金缺乏。
(六)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的筹资是一种具有鲜明特色的融资方式。主要是中小企业将其应收账款有条件地转入专门的融资机构,由其为企业提供资金、债款回收、销售分户管理、信用销售控制以及坏账担保等金融服务,使企业获得所需资金进行周转。这是一种融资来源弹性的弹性较大。当企业因销售额增加而需要更多的资金时,其发票金额也将逐日增加,从而使以此为基础而获得的资金额也日渐成长。
其次,应收账款提供了企业以其他方式可能极难获得的借款担保。最后,当应收账款予以代理或出售时,企业可以获得在其他情况下无法获得或获得时成本较高的信用部门服务。但是这种筹资方式的成本太高,通常比基本利率高2%或3%。另外,如果发票很多,面额又很小,则可能使这种方法显得非常麻烦。在某些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应收账款筹资出现大幅增长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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