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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债券发行条件是指债券发行者在以债券形式筹集资金时所必须考虑的有关因素。其限制条件主要是指: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募集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4、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利率水平;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经资信评估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根据《证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二、不得发行条件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募集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4.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7.根据《证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时有相关条件内容不懂,建议您及时寻求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的的帮助。

TAG标签: 融资 公司债券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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