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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股票代码有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在我国证券投资是投资者主要的投资标的,而申请上市也是公司融资的重要途径,我国为了鼓励创科技企业的发展,即将推出科技创新板块,为创新型的科技企业融资提供便利,那么科创板公司有没有股票代码?下面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科创板股票代码有吗

科技创新板块的公司如果申请上市的,是会有股票代码的,股票代码有利于投资者查询股票的情况,股票代码会在招股说明书在披露。

相关法律规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五十三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招股说明书。

第五十四条 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予以披露。

第五十五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字、盖章。

第五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第五十七条 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申请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八条 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发行人可以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刊登于其企业网站,但披露内容应当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的披露时间。

第五十九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十条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价格信息,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

发行人应当在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显要位置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科技创新板块的公司如果申请上市的,是会有股票代码的,股票代码有利于投资者查询股票的情况,股票代码会在招股说明书在披露。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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