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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收购企业需发改委审批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境外收购企业需发改委审批吗

是需要的。

(一)发改委分为前期报告和正式核准

1、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9年发布的《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外资[2009]1479号),境内收购方需要在境外竞标之前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信息报告。在信息报告获得国家发改委确认后,方可进行对外谈判签约、提出约束性报价及投标等具体活动。信息报告确认制度是国内企业海外投资的一个重要程序,国家发改委可以借此程序大致了解和把握国内有多少投资主体参与境内收购和竞标。发改委对信息报告的确认,对于投资主体将来顺利取得国家发改委的正式核准有着重要影响,许多人形象地将国家发改委对信息报告的确认函称为“路条”。

2、发改委核准流程包括:报送机关、补充报告、评估论证、正式核准。

(二) 商务部批准分为前期报告和境外投资证书核准

1、 为及时了解企业的境外并购情况,为企业提供境外并购及时有效地政府服务,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5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制度》(商合法[2005]131号),规定了境外并购的前期报告制度。

企业在确定境外并购意向后,须及时向商务部及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地方省级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其他企业向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分别向商务部和外汇谷哪里局转报。

2、 商务部门是通过电子政务对境外投资进行管理。商务部建设了电子化的“境外投资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企业可通过该系统,向当地主管机关提交电子申请(中央企业直接向商务部提交)。申请受理后,企业根据系统提示打印申请表并提交相应书面材料,并在线查询审批进度。申请通过后,企业到当当地主管机关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企业境外机构证书》(中央企业到商务部领取)。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对收购的解析,我们明白收购境外的企业是需要经过发改委审批之后才可以进行收购,因为境外的企业与境内的企业不同,不管是主体还是性质上面都是存在差异,所以为了维护国内市场的稳定,进行收购是需要接受监管,希望大家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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