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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协议书(现有企业改制)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为将A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A、B、C、D……等名发起人(名法人、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A、B、C、D等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为发起人代表。

三、在设发起人办公室,由指派代表任办公室主任。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主营:;

兼营:。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为元,股份总数为股,每股面值元。

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

A企业全部净资产(生产性净资产)折价元,折合股,全部为国家股,占总部股份%;

发起人B认购股,股份总数%;

发起人C认购股,股份总数%;

发起人D认购股,股份总数%;

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共认购(含折股)股,点总股份%.

A企业全部净资产(生产性净资产)折价元,折合股,全部为国家股,点股份总数%;

法人(含发起人法人)认购股,占总股数%;

社会个人(含发起人个人)认购股,占总股数%;

职工认购股,占总股数%。

八、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费用为元,由A垫付。

九、同意发起人B(B、C……)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折价元,折合股份股。

十、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对届期无人认购的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A例外);

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款负连带缴纳责任(A例外);

3.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格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A例外);

4.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A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由于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财产受损害时,负连带赔偿责任(例外)。

十一、发起人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A负责事务、B负责事务……)。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项,由酌情解决(由发起人协商解决)。

十三、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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