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造成国资“五马分尸”?
为什么会引起大家如此强烈的反响呢?我认为有以下原因。
一、镇平国企改革怪象所反映的实质问题让人担忧。
1、某些国有企业改制时机不成熟,再加上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差,原先还是当地的支柱企业和知名企业一经改制,经不起风浪,必然出现改一个倒一个的局面。
2、一些人慷国家之慨,谋一己之私利。镇平县经贸委主任常*亚的一席话道出了其中的"奥秘"。他说:"一些厂长经理在改制期间,仍然向政府部门和个人高息放贷,时间大多是1、2个月,这都是明摆的套,一到时间,他们马上向法院起诉,法院一执行,地就没了。"
在镇平县改制后的国有企业的生产区内,随处可见一些住着当地领导干部及其亲戚的豪华别墅,而普通群众却只能常年住在年久失修、刮风漏雨的"筒子楼"里,甚至有部分人连这样的"待遇"都将被剥夺。这也就不足为怪了。
3、缺乏有效的监督,改制成了国有资产流失的导火索。镇平县的国有企业职工纷纷反映,政府职能部门的高息放贷,是造成企业倒闭停产、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而这些不合情理的借贷行为没有企业领导的参与是不可能发生的,企业借来的钱也大都在改制过程中,被企业领导以各种名义据为己有。据有线电厂的职工们反映,他们厂原来的厂长张*同和翁*英贪污受贿最为严重,记者就此采访了镇平县检察院和纪检委,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刘-云在请示了县反贪局的领导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刘-云说:"关于张*同的案件,检委会研究室也参与列席记录,很不清楚,厂里没账,张*同好像被告的是贪污集资款,为张*同案来回反复,复查退查三四回。"据职工反映,镇平县纪检委在办理有线电厂原厂长张*同和翁*英的案件时,收了有线电厂6万元的办案费。镇平县原有线电厂职工郝*敏说:"纪检委在办我们厂案子的过程当中,收了我们6万元办案费,可是直到现在几年过去了,腐败分子仍然逍遥法外,全厂职工对这个事情很关注,他们办案是怎么办的,收我们6万块钱办案费,是办案咧,还是对犯罪分子的保护费。"
二、镇平国企改革怪象不是个别现象,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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