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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改制股东需要实缴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有限公司改制股东是否需要实缴

不需要。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可以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中自由约定,法律不再对此作强制性

股东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延长出资期限

即使缴纳出资的期限已过,对于“出资时间”这一由章程自由约定的事项,仍可通过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予以延长。《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规定:“股东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时间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发生变化的,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备案。”

延长出资期限并不能暂缓股东对公司债权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只有经过备案后才会具有公信力,外部第三人才知晓股东的出资期限,公司债权人如何请求股东承担何种民事责任,根据公司债务形成于章程修正案备案之前还是之后而有所区分。

(1)章程修正案备案之前产生的债务,债权人仍有权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已经构成了实际违约,这一违约的客观事实并不会因为股东自行修改公司章程、延长缴纳期限而改变,因为股东之间的约定无法对抗外部第三人,故,外部债权人原本享有的向股东主张补充赔偿责任的权利不可能仅因股东自行修改公司章程而丧失,如此,对外部债权人不公平。

以上,便是小编对公司改制问题进行的解答。当公司进行改制时,可选择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使公司符合改制的标准。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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