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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合并是否符合所得税中规定的免税条件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子公司合并是否符合所得税中规定的免税条件

子公司合并是否符合所得税中规定的免税条件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成立子公司是不是企业合并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子公司并不是公司合并,公司合并是指两家独立的法人企业变成一家法人企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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