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企业合并有哪些方式
汽车企业合并有哪些方式
我国汽车企业合并的方式在中国企业合并的实践中,人们创造出很多行之有效,具有中国特色的合并形式。
我们在前分析中国企业合并的特点时,已有所阐述,这里,我们从以下两个角度入行分析和回纳。
1.购买式合并合并方用现金或者其他有价证券购买被合并方的资产,取得对资产的全部经营权和所有权,被合并的法人资格自行消失。
这种形式主要是在不同所有制或不同隶属关系的企业之间入行,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有偿合并。
详细又可分为一次性购买和分期购买等不同形式。
因为企业是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转让,所以,资产评估较为严格,市场性较强。
2.承担债务式合并根据承担债务的程度不同又可分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在资产和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合并方以承担被合并方全部债务为前提,接收其全部资产和经营权,被合并方法人资格自行消失。
这属于完全有偿合并。
另一种情况是,合并方以承担被合并方部门债务,提供技术,治理为前提,取得被合并方的部门资产所有权和全部经营权,被合并方固然更换了厂名和领导班子,丧失了经营权,但仍旧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的原所有制性质不变。
这是一种部门有偿合并。
例如长春一汽团体吞并**轻型车厂以及**轻型车厂,长春轻型发念头场,**齿轮厂四个地方国有企业,就是采用承担债务的方式。
在当时假如采用进步前辈收购的方式,长春一汽需要拿出很大一笔资金,而当时长春一起不可能拿出这笔资金,经由协商以及有关专家建议,实行了"承担债务,分期偿付”的收购方式。
即被收购的四厂的区全部债权,债务,亏损由一汽承担。
一汽同时要依据合同每年对吉林省和长春市入行必要的补偿,跟着四厂被一汽收购吞并,四厂的法人资格也随之被取消。
3.典质式合并以典质形式转移产权,入而以赎买手段入行产权再转移,这种形式主要是在资不抵债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与其最大的债权人之间入行的.详细做法是: 先将企业全部资产作价典质给最大的债权人(去去是银行),实现所有权首次转移.转移后,原企业法人资格自行消失,债务挂账停息.然后由债权人和企业主管部分协商,利用原厂设备资金,根据市场需要选定新产品,组建新企业,礼聘新的法人代表,并将新企业部门利润以租赁费形式分期偿还债务。
如按划定时间全部还清债务后,赎归所有权,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再转移.这也是一种完全的有偿合并。
4.举债式合并在合并实践中泛起了一种"小鱼吃大鱼”的举债式合并。
一些小企业,主要是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为了发铺规模经济以取得规模效益,利用其经营,治理上的上风,大量举债,筹集资金合并大企业。
汽车企业在入行合并的时候有四种方式可供选择,当然一般情况下汽车企业都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作出选择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企业合并的方式主要还是为了让资金能够更大的流动,并且可以结合双方的优势,来让公司更好的发展,采用合并解除公司的话,那么是不需要再成立清算小组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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