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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权募集资金可以用于购置土地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公司债权募集资金可以用于购置土地吗

公司债权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购置土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

房地产、煤炭和钢铁行业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要求

房地产、煤炭和钢铁企业应合理审慎确定募集资金规模、明确募集资金用途及存续期披露安排。房地产企业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购置土地,发行人应就此出具书面承诺,监管机构将持续监管发行人履行承诺的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测算

发行人应结合报告期内业务规模、流动资金敞口、未来发展规划及投融资计划、募集资金用途等方面,说明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若涉及现金流预测,应提供预测依据。主承销商应对募集资金规模及其测算进行核查,对募集资金规模和测算依据的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

(二)募集资金用途的监管要求

1.募集资金用于还贷。发行人应逐笔披露拟偿还借款或其他债务的具体明细,及各项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情况。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后,发行人的债务篮子应当保持适当分散,保持债券(包括债务融资工具)和银行贷款存量的合理匹配。

2.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应明确用款主体,对流动资金进行测算,并在募集说明书中作出相关披露,解释说明测算选取增长率等指标的合理性。测算方法可参照**2010年发布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原则上,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应不高于所测算的新增流动资金额度。发行人应审慎确定单次募集资金申报额度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

主承销商应对流动资金测算及其依据进行核查,对流动资金规模和测算依据的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

3.房地产企业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应符合如下要求:

(1)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的要求,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应不低于20%,其他项目应不低于25%。

(2)发行人应披露项目基本情况、建设投资情况、资金来源等,并测算项目资金缺口和预计项目未来收益。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需要发行人有权

机构决议或需要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需要签署协议的,应提交发行人有权机构决议、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签署的相关协议等。

(3)发行人应针对募集资金监管专户,约定存续期的监管机制和信息披露安排,并提供相应的监管协议。

对于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监管函还明确规定不得用于购置土地,并且发行人需就此出具书面承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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