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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人死亡后,拆迁补偿款属于遗产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拆迁补偿款属于遗产吗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承租,遇到拆迁补偿事件,补偿款应该归继续承租人所有,不是遗产。

关于公房和公房承租人的概念

公房,包括共有居住房屋和公有非居住房屋。公有居住房屋是指政府和单位分配给职工和解放时收归国有,并且租金按照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执行的居住房屋。公有非居住房屋包括以行政调配方式出租的非居住房屋和政府投资建造的公益性非居住房屋。

所谓公房承租人,是指与公房的所有权人或代管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取得公房租赁凭证的承租人。

关于城市房屋租赁和拆迁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 继续承租。也就是说,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中具备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都可以继续承租。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 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所以,根据相关条件公房的拆迁补偿款是不能属于遗产的,只能属于继续承租人。如果还有其它复杂的家庭情况,需要更精确的答复的,可咨询法律援助中心的在线客服,由我们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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