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股权转让有哪些程序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股权转让有哪些程序
(1)转让股东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2)在受通知30内不答复者,视为同意;
(3)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否则视为同意;
(4)最终必须取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内容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整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