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合同不是屋主签的,合同有效吗
拆迁安置合同不是屋主签的,合同有效吗
一般情况下既然不属于本人所写,没有法律效力。但是要是有委托行为存在,合同效力可能有效,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什么是拆迁补偿安置合同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房屋是房屋产权人的私有财产,其他人签的话就是无权处分。所以,拆迁人的拆迁安置合同上没有的签名的话,那么即使他想主张拆迁房屋的权利,那么也是不可以的。
但是,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就是经常有人亲戚或是邻居是替屋主看管房屋的,那么即使他们本身有管理权,但是代签拆迁安置合同其实就是超越他们看关房子的权限,因此,这份拆迁安置合同可能就会变成效力待定的合同,只有等到真正的屋主出现,并追认了这份合同,那么,合同才是有效的。
因此,如果是叫亲戚或者邻居看管房屋的话,那么这份拆迁安置合同照样得得到的认可才是有效的。要是对方依旧没有取得的同意,就执行了合同条款,造成损失的话,如果是开发商,那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其实,不管是上面哪种情况,所谓已签的拆迁安置合同在现在就是还没得到法律效力的,所以,拆迁人要是想要动家房子的话,都可以去法院告。当然,要是对方是政府什么的话,那么建议可以先走走行政复议的途径解决。要申请行政复议的话,就是要交申请书或是口头直接跟拆迁人的上一级机关申请,接着就等着对方受理给结果。
实际上在拆迁安置合同中一般涉及补偿款如果要不是您亲自签合同,那么您将受到很大的损失。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援助中心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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