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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对方不肯到工商局去签字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股权转让后,对方到工商局签字是其法定的义务,否则另一方有权起诉要求继续履行义务,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公司法中有关规定
第九十八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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