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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可供分割的财产险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夫妻离婚时可供分割的财产险有哪些

离婚可以分割的保险种类有哪些?现在社会上的保险种类繁多,但归纳起来我们还是可以将其分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两大类。其中商业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而社会保险则有失业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险四类。

离婚时可以分割的保险仅限于双方婚后购买的保险,从种类上看商业保险都可以作为分割对象,而社会保险则仅限于养老保险可以分割。

二、夫妻离婚时财产险如何分割

(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保险标的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以一方个人财产为保险标的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以一方个人财产为保险标的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保,或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而在婚后获得保险金,这笔钱仍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保险所用的保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当初用来缴纳保险费所用去的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返还另一方一半。

(二) 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

1、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

对此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不过实践中,在离婚时分割方式主要有两种:退保和变更投保人。

(1)办理退保后分割现金

办理退保,即提前解除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关系,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扣除相关费用,其实是很不划算的。如果是投保的时间较短,退保后返还的现金可能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损失。由于退保是投保人的权利,如果夫妻一方是投保人,另一方是被保险人,投保的一方要求退保,另一方不愿意退保,希望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的,则可以采取第二种方法。

(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必须和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其中夫妻便是一种。但是离婚后相应的身份关系消灭,则保险利益也就不存在了,除非作为被保险人的另一方同意,则保险利益仍然存在,不然夫妻便不能再为对方投保。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一半支付给另外一方。当然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双方则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一半。

以上就是法律援助中心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离婚财产分割的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夫妻之间在离婚时可供分割的财产险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以及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如到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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