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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股权变更的规定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证券公司股权变更的规定

依据《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

2、证券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证券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调整,应当在取得公司登记机关换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公司住所地派出机构备案。证券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的股东,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关于证券公司信息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6]71号)第五项的规定,在公司网站自行公告。

3、证券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比例不到5%,但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一)股权变更导致股权受让方持股比例达到5%以上。

(二)股权变更导致他人以持有证券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者其他方式,实际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的股权。

(三)股权变更导致境外投资者直接持有或者间接控制证券公司股权。

二、设立证券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证券交易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设立目的;

(二)名称;

(三)主要办公及交易场所和设施所在地;

(四)职能范围;

(五)会员的资格和加入、退出程序;

(六)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七)对会员的纪律处分;

(八)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九)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任免及其职责;

(十)资本和财务事项;

(十一)解散的条件和程序;

(十二)其他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事项。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年,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

(二)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者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一)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二)。经营下列其中一项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

(1)、证券承销与保荐;

(2)、证券自营;

(3)、证券资产管理;

(4)、其他证券业务;

(三)经营下列业务中两项以上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亿元:

(1)、证券承销与保荐;

(2)、证券自营;

(3)、证券资产管理;

(4)、其他证券业务;

(四)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亿元;(《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五)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万元(《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规定)。

证券公司的股东应当用货币或者证券公司经营必需的非货币财产出资。证券公司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30%.

证券公司股东的出资,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证明;出资中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7、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上述就小编对“证券公司股权变更的相关规定”问题进行的解答,我国证券公司进行股权变更的时候,需要依据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文件的要求执行。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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