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新的《民法典》自2021.1.1日起施行,《合同法》的有效期于2020.12.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根据现行《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以上,便是小编对于股权转让问题进行的解答。若是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出现了违法的行为,该转让是可以被判定为无效的,严重者还可能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