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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股份转让协议效力如何认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夫妻间股份转让协议效力如何认定

夫妻间股权转让协议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侵害公司、其他人利益的,一般是有效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夫妻间股份转让协议效力怎样认定”问题进行的解答,夫妻间股权转让协议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侵害公司、其他人利益的,一般是有效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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