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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资和股权变更能否同时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减资和股权变更能否同时做

可以,但是减资是需要出具减资报告的,所以股权变更和减资最好是分开做比较好。《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二、股权如何变更

1、所有股东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字,带好身份证原件。

2、准备工商材料,股权转让协议,老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新公司章程。

3、工商局会将公司股权变更进行备案。

4、工商变更好以后如涉及法人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也需要变更。

5、变更税务登记证,变更股权前要进行税务核算。

6、看看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是否有,如有数字让会计在下个月做账时充掉,要不然缴纳个人所得税25%。

三、公司股权变更应提交什么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本款属于深圳的地方规定>);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减资和股权变更是可以同时进行的,由于减资需要减资报告,涉及到很多,所以小编建议最好还是将二者分开进行会比较好,以上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若是您还有什么问题的或者还想了解什么法律问题的,可以进行法律咨询,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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