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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的产生有什么方式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执行董事的产生有什么方式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有责任公司如果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担任执行董事,如果是小规模的企业,执行董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执行董事的产生方式”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有责任公司如果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担任执行董事,如果是小规模的企业,执行董事由公司章程规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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