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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应当记载什么?
关于股东大会的记录,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有准确无误的记载,除了事项的本身内容外,还应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主持人有明确的记载,记录人的姓名也应写清楚。作出会议记录后,公司法还明确规定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这里所指的应当是出席会议的所有董事,董事签名是由董事对记录的真实性负责,以确定记录的证明效力,它对董事而言,是一项权力,也是法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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