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直接投资特点
2003年以前,外商对高技术产业投资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低附加值产品的制造与高附加值技术的研发相互分离。此后,外商对高技术产业的投资出现了一些新特征,最主要的表现是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相分离,外商在控制住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同时,具体的产品技术开发和技术测试过程伴随着高技术产品一起输往我国。这些高技术产品在我国完成测试组装后,再输往欧美。大多数跨国公司的R&D网络仍然处于本国中心型的发展阶段,其核心部分仍保留在母国。
整体上看,FDI来源构成变动趋势不容乐观。2006年1—10月份,亚洲十国/地区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数同比下降8.05%,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同比下降4.62%;美国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数同比下降15.54%,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同比下降13.21%。来源于香港、日本、美国等国家/地区的FDI大多数投资于生产性企业。这些地区对华投资金额的下降,原因主要在于: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逐渐上升和外资企业所享受的一部分超国民待遇逐渐取消,流入劳动密集型产业FDI增长速度有所下降;同时我国的一些民族企业公司治理能力较弱,在与技术管理水平较高的大型跨国公司合作方面并无明显优势,导致流入资本、技术密集型的FDI增长也较为缓慢。
从自由港流入我国的FDI很大一部分属于国际游资范畴,其中一部分甚至属于国内资金的回流。由于国际游资很少采用建设生产性企业以获得长期稳定回报的投资方式,更多地是利用种种合法或非法手段进行短期投机,因此国际游资的大量流入很可能会增大我国的金融风险,甚至影响金融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那么,如何才能合理利用和引导国际对华直接投资呢?
第一,改变原有的以市场换资金的引资战略,建立以国际市场为导向的引资战略。积极发展以国际市场为导向的产业,将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充分融合,推动外资企业在最终产品上参与国际竞争。引资政策应侧重于行业层面的引导,对于国内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应当限制跨国企业直接投资大量进入。建立支持风险投资的资本市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造有利于创新的良好环境和氛围。鼓励和引导外资以合资、并购等方式对当地支柱产业投资,提高FDI的产业关联效应。鼓励外资企业在国内设立研发中心,激励其与国内企业、高校以及各种科研机构进行合作研发。同时要加强本地企业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形成FDI技术引进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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