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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收到出口退税款是否纳税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外贸企业收到出口退税款是否纳税

外贸商业企业收到的出口退税款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二)款规定,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在实际中我们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不需要进行交纳企业所得税。这对于很多外贸公司来说比较重要,大家就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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