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变更境外企业名称的批复内容是什么
商务部关于同意变更境外企业名称的批复内容是什么
商务部关于同意变更境外企业名称的批复
(商合批〔2006〕994号)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中化公司关于变更4家开曼群岛离岸公司名称的请示》(中化规〔2006〕9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公司在开曼群岛设立的Sinochem Petroleum ApS名称变更为“Sinochem Petroleum Limited”,其他事项不变。
二、同意将Sinochem Petroleum ApS在开曼群岛再投资设立的Atlantis Holding Norway AS、Atlantis Technology Services (Tunisia)AS和Atlantis(Ras A1 khmaiah)AS等3家企业的名称变更为“Atlantis(UAQ)Limited”、“Atlantis(Tunisia)Limited”和“Atlantis(RAK)Limited”,其他事项不变。
三、接此批文后,请你公司到我部(合作司)换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你公司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根据国家规定,境外企业中方股份不得以个人名义持有。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以个人名义持有的,必须按规定在国内外办理委托协议书公证手续。请你公司按此要求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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