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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和总公司发票怎么处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分公司和总公司发票怎么处理

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是独立核算的,可以相互开发票,但开发票的时候,要注意按市场公允价格来计算劳务、商品的价值,不能按自己的需要来计算,这交关联交易。如果关联交易与市场交易相差太多,税务机关有权按市场交易来调整。

至于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如果在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独立核算的情况下,可以分开汇算,但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税务机关的调整重点。

如果相互之间不是独立核算的,而且又是在同一个区域内(县、区以下的行政区域),或者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汇总缴纳的,可以汇总来汇算企业所得税,但总、分公司之间的交易,一般不得开发票,如果属于跨区域调拨货物等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才能开发票。

总公司在外阜成立了一个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现分公司还在开办期间,工资由总公司代发,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总公司代扣,以后分公司有收入了再归还,问题是缴纳保险要由分公司自交,请教:对工资、保险与缴纳保险:总公司和分公司各该如何做分录呢? 总公司:

发放工资时: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贷:其他应付款--各项保险 贷:应交税金--个税 贷:现金 分公司:

1、分公司收到总公司资金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2、发放工资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和总公司数字一致) 缴纳保险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

一.分公司的支付由总公司代付,可以给据资金拨付情况,建立往来账户; 1.分公司收到总公司资金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2.总公司拨入分公司资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分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相关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账务处理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没有注册资金,投资款是向总公司借的,公司筹备期间很多费用没有发票该如何账务处理谢谢

其实简单地说独立核算就是所有的业务活动的帐务都在本单位核算。非独立核算,就是该单位是某一单位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单独的法人资格。核算时要分清哪些费用应在本部门核算,哪些应该属于上级单位的费用。报表要向上级单位报送,由上级单位汇总纳税。异地分支机构有些税在所在地交纳,有的税在总部交纳。

其他的还牵涉到一些内部往来。 因总、分公司不在一地,所以分公司必需单独建账,每月可以给总公司汇总报表。分公司如果产生流转税,必须在当地(上海)缴纳。另外,现在企业所得税也需要属地征收,只不过新开办的企业今年不参与分配,明年总公司就应给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所得税分配表,当地税务局按分配的所得税稽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在分公司具体履约的情形下,如果是总公司收款、开票,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其分公司的履约行为是受总公司的委托代为履约的行为;如果是总公司收款、分公司开票,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总公司的收款行为是代分公司收款的行为。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上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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