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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撤资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公司法

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其意义:鼓励投资创业;强化公司的意思自治;加强对债人的保护;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和职工保护措施。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99年、2004年、 2005年多次修正,现行版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3年12月28日发布。

二、设立

概念:公司设立是指发起人为组建公司,使其取得法人资格所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其设立的基本原则有:自有设立主义,指公司的设立完全听凭当事人的自由,国家不加任何干预或限制;特许主义,指公司成立必须经国家元首特许或由立法机关制定专门法律;许可主义,指公司设立除具备法定的一般条件外,还须经行政机关审查批准;准则主义,指有法律规定各种要件,设立公司只要符合锁定要件,国家予以登记,赋予法人资格。

公司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三、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制定公司章程;

3)发起人认购首次发行的股份;

4)发起人缴纳出资;

5)全部股东缴纳完毕后,应当由法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6)选举董事长和监事会;7)申请设立登记;8)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

四、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发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由发起人认购不少于35%的股份;

4)发起人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人股书;

5)与证券经营机构和银行分别签订股票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6)认股人认股并缴纳股款;

7)法定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8)召开创立大会;

9)申请设立登记;

10)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

五、撤资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是不能随意撤资的,因为股东一旦对公司履行完出资义务,就成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能随意抽回的,如果股东抽逃出资的话会构成的。但股东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转出: 一为股权转让;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基本流程包括:

1.有限责任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目的是摸清家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 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签署、公司盖章的。

2、原。(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

(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 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

(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

3、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4、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 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 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不设董 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 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通过上述文章的内容描述,我们能够了解到撤资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完成的。撤资还区分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法律规定,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流程进行,首先要区分有不同的情形。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提醒各位撤资都是个人的选择,做什么都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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