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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知情能做公司法人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如果不知情能做公司法人吗

如果不知情就做了公司法人,说明可能被人冒用了,说明你不是通过公司内部章程选举出来的,也没签署过任何签名,是不能做公司法人的。要看你是否能确切证明你真不知情,然后才看你是否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是享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

法定代表人的义务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通则》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现行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综上所述,通过上文的简单介绍,我们了解到要想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须由企业直接任命或者经选举产生,并报当地登记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答案当然是不能。如果被人冒用而成为公司法人,一定要到当地登记主管部门去举报并撤销,并建议提出侵犯姓名权诉讼,将你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降到最低。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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