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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如何解决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如何解决

1、就业是民生之本

就业是民生之本。农村劳动力就业是一项事关全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事关城乡统筹和“三农”问题的系统工程,针对失土农民文化程度不高、除了务农无一技之长的实际,给予培训补贴。对被征地人员、农村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培训经费给予全额补助;对被征地人员参加职业指导、公益性岗位培训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其培训费和技能鉴定费给予全额补助;对被征地人员、农村劳动力,在定点培训学校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政府培训补助。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再就业。

2、就业援助

以开发就业岗位、实施就业援助为重点,以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形成就业工作真正规范、就业环境明显改善、就业质量和工作效率显著提高的局面。争取体就业率达到96%以上。

3、宣传教育

最终,希望共同努力,让有劳动能力无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通过宣传、教育树立就业观念;让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失业被征地人员农民通过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实现再就业;让已就业人员通过技能培训提升劳动素质巩固其就业。

4、征地安置政策

现行征地安置政策基本上是一种纯粹的经济补偿办法,即国家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农民予以直接的经济赔偿,如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财产补偿,安置补助费是补偿农业从业人员因征地而就业不充分或一时不能就业所承受的损失,等等。肯定地说,这种经济补偿机制是必要的,目前显然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应该坚持下去并逐步得到改进。但必须看到,现行的经济补偿机制是低水平、不全面的,难以完成所有的工作。大量的实证调查揭示,这种补偿在结果上无法恢复被安置者以前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在大多数情况下,即便及时足额给付了经济补偿,失地农民在很长时间以后仍会处于贫困状态。这就警示我们:现行的征地安置政策是一种普遍缺乏效用而且很容易被滥用的方法,不足以预防失地农民的贫困,必须加以调整和完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征地拆迁后会有一笔专门对就业的补偿金,不同的地区的补偿金额是不同的,征地拆迁虽然把农村人变成了城市人,不过很多的地方都没有达到城市的标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援助中心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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