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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由谁审批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由谁审批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可转债和发债的区别

可转债是指债权+股权融资,在将来可以转换成公司的股票,因此发行利率较低,现在年利率通常在0.8--1.2%,没有被转换的债券到期需要还本付息;

发债-是指债权融资,公司发行的普通债,到期只能还本付息,通常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和国债利率。

可转换债券的特征是什么

1、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3、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

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四种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是通行的规则,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则是要求规模较大,有可靠的信誉,支持其正常的发展。

从上面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可转债和发债之间的区别的问题,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提醒大家对于债券来说都是有着相应的投资风险的,故大家要结合实际的一些问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样可以避免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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