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欺诈常见手段与识别方法
一、财务欺诈的特征和常见手段
(一)财务欺诈的特征
公司进行财务欺诈的目的很多,但归结起来都是为了经营者的个人利益或经营者所在的小集团的利益。不同的公司进行财务欺诈的目的不同非上市企业进行财务欺诈可能是为了领导者的业绩或者偷逃税款;上市公司进行财务欺诈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达到上市筹资条件,达到配股、增发等再融资条件,避免遭到“T”或“P"处理或退市,美化业绩,抬高股价等上市公司常见的财务欺诈行为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多计资产、少计负债,或多计所有者权益,虚增公司投资价值误导投资者;
二是多计收人、收益,少计费用、成本和损失,虚增公司盈利能力,误导投资者;
三是不按规定披露信息,削弱会计信息的及时性,降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影响投资者决策;
四是在会计政策选择上做文章,调节当年收益,达到收益稳定的效果。
(二)常见手段
误导投资者在具体做法上,主要采用的手段包括:
1.虚构交易事实或者掩饰交易事。
实虚构交易事实的行为包括虚构销售对象、填制虚假发票和出成单、在核算中混淆会计科日等,掩饰交易成事实的行为指对应该披露的重人事项,如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诉讼、担保、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不予披露或不及时披露,!查成投盗者利益受损。
2.在会计核算上利用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随意变更或者选择不恰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这样的行为有:借款费用在建工程和财务费用之庄日分配不合理,把投资成本收回作为投资收益核算,不计提或少计提利息、折旧、减值准备,提前确认收人、推迟全占转成本或提前确认成木费用、推迟确认收人。
3.把对公司已经不再具有价值的资产继续挂在账上或对已经减值的资产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虚增公司资产价值。
这样的行为有:已经没有生产能力的设备、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质量残次的存货、超过受益分摊期限的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失等长期挂账,不做核销或减值处理。
4.在公司盈利预侧中脱离实际,虚估可能的收入盈利水平。这样的行为有:运用不恰当的预测基础,过分乐观估计盈利前景;虚构未来交易;选用不恰当的盈利预测方法。
二、识别方法和治理措施
对上市公司财务欺诈的识别可以结合其上述特征,准确核查出欺诈的具体表现。从而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治理公司财务欺诈势在必行,恢复公司的诚信需有关各方齐抓共管。国家已发布的各种法律、法规对规范公司的行为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但仍然需要进一步采取下列措施:
(一)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强制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股东等财务信息需求者参与和监控的能力;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完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股东对管理人员的内部约束机制;改进业绩评价机制,促进经理、人员走向职业化、市场化。同时对进入经济市场的每一位经理人员都要进行信用记录,建立声誉档案;通过权力分配、权力制衡和信息披露等机制,迫使管理层释放信息,均衡信息分布;合理设置经理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让管理层分享公司剩余。
(二)完善审计制度
只有完善会计审计制度才能从制度层面降低财务信息的失真,阻止公司财务欺诈。我国的会计审计制度基本借鉴国际惯例。我们应认真研究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的相关体制、法规的政治经济背景,结合我国国情加以应用。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也有规定但应进一步重点强调,我国应完善注册会计师在独立审计方面的职能。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与生命,离开了独立性,社会审计的鉴证功能将一文不值,并且有可能使公司的财务欺诈更具欺骗性。为此首先在制度上提供保证,其次优化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提高审计质量,缩小在这一方面与公众期望的差距,建立对监管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更换机制,完善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制度,对独立财务顾问的地位、职能、从业资格、职业操守以及财务顾问的格式、主要内容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以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三)加强诚信和道德
我们应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建立强大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体系,增强道德约束力,营造守信为荣失德为耻的良好社会环境。市场经济是充满机会和诱惑的博弈场所。如果参与者和监督者不讲正直诚信,制度安排将苍白无力。当巨额的经济利益与严肃的道德规范发生碰撞时,只有潜移默化的诚信教育,才能使天平倾向于道德规范。安然事件表明,诚信教育应当是全方位的。公司管理层需要诚信教育、注册会计师、投资者、律师等市场经济参与者,以及政府官员、监管机构、新闻媒体等市场经济的监督者,也需要诚信教育。铸造鲜明的道德之魂,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人人有责。
(四)加强信用,减少干预
要建设信用政府,推行经济责任审计。杜绝“官出数据,数据出官”的现象。要加强对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经济责任目标完成、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审计,做到不经审计,不得离开,不经审计,不得提拔,这样才能为重建公司诚信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减少行政干预,将适用于自律民间组织管理的事项让其自行管理。政府部门在市场经济中要有所为,也要有所不为,尽可能地在政府调控中坚持权宜相变的管理手段,逐步在社会各部门形成利益与诚信、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动态平衡关系,以创建和谐社会。
(五)健全内部财务控制
公司的内部财务控制应具备五部分内容:
①控制环境。主要是提供公司纪律与架构,塑造企业文化和正确的价值观,并影响公司员工的控制意识和工作能力。
②风险评价。目的是找出有效的应对方法,主动发现和处理由于情况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③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确保管理层的指令得以执行的政策及程序,是管理层识别和评估风险后,对控制这些风险所实行的针对性措施。
④信息与沟通。内部控制的全过程都需要高质量的信息以及顺畅的沟通,其重点是控制责任人履行其职责,并与公司的外部沟通,如与客户沟通。
⑤监控。内部控制系统需要监控,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如不履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避免财务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总之,防范公司财务欺诈任重而道远。随着我国法律环境的日趋完善,投资者越来越懂得捍卫和保护自己的利益。我们应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序,推进经济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杜绝公司财务欺诈。如果您对上市公司财务欺诈方面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在线律师咨询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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