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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安置标准不统一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农村拆迁安置标准不统一怎么办
要求开发商再次补偿,协商不果就有法律的武器来维权。
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即依据耕地年产值、安置人口数、耕地数来制定标准,“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在安置补贴标准上不统一的时候都知道应该怎么办了吧。这对于拆迁户来说十分重要,关系到自己的经济利益,因此我们需要利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援助中心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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