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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报送的文件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报送哪些文件
根据《证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招股说明书;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七)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 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 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已经明确的规定了公司在公开发行新股时应该报送的文件种类以及内容,当事人只需要严格按照这些规定准备齐全相应的文件材料之后提交申请等待审核即可, 而在这个过程当中遇到问题的可以联系律师,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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