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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指标转让合同未付款是否成立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现代人口不断增多,对房产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为了满足大部分刚需购房者的需求,我国商品房买卖目前实行了限购政策,想要购买房屋就必须要有购房的指标。所以最近有很多人在问,房屋指标转让合同没有付款是否成立的问题,下面是相关的法律条文。

一、房屋指标转让合同未付款是否成立

合同签订时即成立,但没有办理物权登记的只是不发生物权变动,不影响合同效力。

《物权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合同何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今天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法律解答就到这里了,通过阅读上文,小编相信您已经对房屋指标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有了一点初步的了解,如果您还有问题,或者您想得到更多法律咨询服务,欢迎您访问在线律师咨询网主页查看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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