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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清算通知与清算公告债权登记怎么规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通知与清算公告债权登记怎么规定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如果成立了清算组,应该在成立之日起10日之内通知债权人,且需要在报纸上公告三次及其以上,债权人应该在收到通知30天之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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