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的几种组织结构
集团公司的几种组织结构
⒈U型结构:过分集权的组织架构
U型结构也称为“一元结构”,是由泰-勒首先提出的,是将管理工作按职能划分为若干个部门,各部门只有很小的独立性,权力集中在企业最高决策者手中,其基本框架可概括为下图
这种组织结构的优点是:
①集中领导,统一指挥,便于调配人、财、物;
②职责清楚,办事效率高;
③工作井然有序,整个企业有较高的稳定性。
这种组织结构的缺点是:
①等级分明,层次过多,决策过程缓慢;
②各职能部门以自我为中心,协调困难;
③下级部门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能有效发挥;
④机构臃肿,官僚主义严重。
尽管U型结构存在许多缺点,但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组织形式。目前,我国企业中多采用了这一形式。
企业集团各成员企业在纵向合并的初期,一般都采用这种结构。但由于管理幅度过大而造成行政管理费用大于市场交易费、事无巨细的过分集中使企业无力顾及长期发展战略决策与控制、各职能部门为追求各自的目标而偏离总目标等问题出现后,企业集团将寻求新的组织架构。
⒉H型结构:过分分权的组织架构
H型结构也称为“控股公司结构”,是一种或分分权的组织架构。历史上的H型结构企业是由众多的中小型U型结构企业横向合并而成的。
母公司持有子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下属各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从事的产业一般关联度不大,从而形成相对独立的利益中心和投资中心,是与U型集权结构形成鲜明对照的分权结构形式,其基本框架可概括为下图
这种组织结构的优点是:
①包含U型结构,构成控股公司的子公司往往是U型结构;
②子公司保持了相当大的独立性和自由度,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经营的积极性;
③对分散企业的经营风险积极意义。
这种结构的缺点是:
①母公司的战略、方针等难以向子公司渗透、贯彻;
②母公司的职能部门并不直接为子公司服务,子公司难以充分利用母公司的参谋人员;
③各子公司也要成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构,增加了管理成本;
④母公司的投资协调比较困难。
尽管H型结构所存在许多缺点,但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过渡形式。因此,我国大部分企业集团,特别是横向联合而成的集团,在组建初期大多采用了这种结构。
⒊M型结构:集权与分权有机结合的组织架构
M型结构也称为事业部制或多部门结构,是U型结构和H型结构两种结构的进一步演化。在这一结构中,各事业部或分公司通常是半自主的利益中心,按产品、区域和商标等来设立。各分公司通常下设职能部门来协调、管理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各分公司虽然以利润为中心,但其利润的计算并非完全依赖市场,而只能是在企业统一发展战略的框架内谋求自我发展,其基本架构可以概括为下图
这种结构的优点是:
①各分部虽不是独立的法人,但却是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在利润分配和投资决策等方面有较大的自主权。在各分部之间存在着“准市场交易”和“内部转移交易”,体现了层基制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
②高层领导摆脱了日常事务,集中力量用于重大事项的决策,同时又与各分部在经营上保持经常的接触;
③既有分散的事业部或分部,又有负责协调、监督、战略性决策的集团公司,从而保证了必要的协调与控制。这组织结构的缺点是:
①事业部之间的横向联系差,容易产生本位主义,影响各成员之间的协调;
②各事业部之间的竞争,会导致人员流动困难和先进管理方法及生产技术交流。
③权力结构复杂化,机构重叠,中管理人员膨胀,管理费用增加。
尽管M型结构也存在许多缺点,但企业集团却能以充分发挥这种组织形式的优势,实行向前、向后一体化,对供应商和客户先前有可能在市场上完成的交易进行内部化,把越来越多的业务活动置于一个企业之中,从而扩大了生产线的规模和产业组织的范围。因此,这种模式是构建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的首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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