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稽察特派员的职责
一、什么是稽察特派员
稽察特派员是由国务院派出、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行使监督权力,并对国务院负责的专门人员。
二、稽察特派员的职责
(1)检查被稽察企业主要负责人员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
(2)查阅被稽察企业的财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以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它一切资料,验证被稽察企业的财务报告等资料是否真实反映其财务状况,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情况、还债能力、获利能力、利润分配、资产运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
(3)监督被稽察企业是否发生侵害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4)对被稽察企业主要负责人员的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对被稽察企业主要负责人员的奖惩、任免提出建议。稽察特派员与被稽察企业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对已派入稽察特派员的企业,不再按照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的规定派入监事会。
三、什么是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投资公司是我国公司法借鉴现代各国通行的公司制度,针对中国的特殊国情,为促进中国国有企业制度改革而专门创立的一种特殊公司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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