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二第93题
93、甲、乙(户籍地均为M省A市)共同运营一条登记注册于A市的远洋渔船。某次在公海捕鱼时,甲乙二人共谋杀害了与他们素有嫌隙的水手丙。该船回国后首泊于M省B市港口以作休整,然后再航行至A市。从B市起航后,在途经M省C市航行至A市过程中,甲因害怕乙投案自首一直将乙捆绑拘禁于船舱。该船于A市靠岸后案发。关于本案强制措施的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拘留甲后,应在送看守所羁押后24小时以内通知甲的家属
B.如有证据证明甲参与了故意杀害丙,应逮捕甲
C.拘留乙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
D.如乙因捆绑拘禁时间过长致身体极度虚弱而生活无法自理的,可在拘留后转为监视居住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据此可知,故意杀人罪是“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形,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
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选项D正确。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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