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5经济法司考真题
1、某县“大队长酒楼”自创品牌后声名渐隆,妇孺皆知。同县的“牛记酒楼”经暗访发现,“大队长酒楼”经营特色是,服务员统一着上世纪60年代服装,播放该年代歌曲,店堂装修、菜名等也具有时代印记。“牛记酒楼”遂改名为“老社长酒楼”,服装、歌曲、装修、菜名等一应照搬。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牛记酒楼”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行为?()
A.正当的竞争行为
B.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C.混淆行为
D.虚假宣传行为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据此可知,“老社长酒楼”的服装、歌曲、装修、菜名等“一应照搬”的行为构成混淆行为,属于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竞争。
2、赵某从某商场购买了某厂生产的高压锅,烹饪时邻居钱某到其厨房聊天,高压锅爆炸致2人受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钱某不得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赔偿
B.如高压锅被认定为缺陷产品,赵某可向该厂也可向该商场请求赔偿
C.如高压锅未被认定为缺陷产品则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D.如该商场证明目前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单选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应当按照《侵权责任法》和《产品质量法》要求经营者承担责任。
选项B说法正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选项C说法正确。产品的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前提是“产品存在缺陷”,若高压锅未被认定为缺陷产品的,则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D说法错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除非有法定的免责事由,否则缺陷产品的销售者要向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科技发展水平抗辩仅适用于生产者的产品责任(侵权责任)而不适用于销售者的违约责任。
3、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危机依法进行处置。关于处置规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该信用危机必须已经发生
B.该信用危机必须达到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程度
C.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
D.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促成其机构重组
单选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接管和机构重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据此可知,这里只要求“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而非“必须已经发生”。
4、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关于税务登记,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银行开立账户,应出具税务登记证件,其账号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C.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选项B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选项C说法错误。《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选项D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一百八十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5、某河流拟建的水电站涉及水土保持,并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下列哪一选项是合法的?()
A.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
B.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还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C.由于该河流的流域开发利用规划已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水电站属于该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可不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D.建设单位可委托负责审批部门下属的环境技术研究所为水电站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
单选题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选项B正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选项C错误。《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相重复。作为一项整体建设项目的规划,按照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进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建设单位可以简化。
选项D错误。《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6、某品牌白酒市场份额较大且知名度较高,因销量急剧下滑,生产商召集经销商开会,令其不得低于限价进行销售,对违反者将扣除保证金、减少销售配额直至取消销售资格。关于该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维护品牌形象的正当行为
B.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C.价格同盟行为
D.纵向垄断协议行为
单选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垄断协议。《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生产商对经销商限定对第三人的最低价格属于纵向垄断协议。
7、红星超市发现其经营的“荷叶牌”速冻水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拟采取的下列哪一措施是错误的?()
A.立即停止经营该品牌水饺
B.通知该品牌水饺生产商和消费者
C.召回已销售的该品牌水饺
D.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法》第53条第1、2款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本题红星超市是食品经营者,不是生产者,所以其无须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
8、根据现行银行贷款制度,关于商业银行贷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订立贷款合同,可采取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
B.借款合同到期未偿还,经展期后到期仍未偿还的贷款,为呆账贷款
C.政府部门强令商业银行向市政建设项目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有权拒绝
D.商业银行对关系人提出的贷款申请,无论是信用贷款还是担保贷款,均应予拒绝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商业银行贷款制度。
选项A错误。《商业银行法》第37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选项B错误。《贷款通则》第34条第3款规定,呆帐贷款,系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贷款。逾期贷款,系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该选项应该是逾期贷款,而不是呆账贷款。
选项C正确。《商业银行法》第41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要求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选项D错误。《商业银行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商业银行对关系人不能发放信用贷款,但可以发放不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担保贷款。
9、某建设项目在市中心依法使用临时用地,并修建了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后仍未拆除。对此,下列哪一机关有权责令限期拆除?()
A.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B.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C.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D.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城乡规划法》第66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10、某央企位于某省的一家工厂,因严重污染环境,被责令限期治理。该厂逾期仍未完成治理任务,被责令停业。关于对该厂污染治理的行政处理的权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由所在市环保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省政府责令停业
B.由省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国务院责令停业
C.由省政府责令限期治理,省政府责令停业并报国务院批准
D.由国家环保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国务院责令停业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限期治理制度。《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评估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失,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提示】本题司法部当年公布的答案是C,但根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本题现在已无正确答案。
11、某县“大队长酒楼”自创品牌后声名渐隆,妇孺皆知。同县的“牛记酒楼”经暗访发现,“大队长酒楼”经营特色是,服务员统一着上世纪60年代服装,播放该年代歌曲,店堂装修、菜名等也具有时代印记。“牛记酒楼”遂改名为“老社长酒楼”,服装、歌曲、装修、菜名等一应照搬。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牛记酒楼”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行为?()
A.正当的竞争行为
B.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C.混淆行为
D.虚假宣传行为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据此可知,“老社长酒楼”的服装、歌曲、装修、菜名等“一应照搬”的行为构成混淆行为,属于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竞争。
12、赵某从某商场购买了某厂生产的高压锅,烹饪时邻居钱某到其厨房聊天,高压锅爆炸致2人受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钱某不得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赔偿
B.如高压锅被认定为缺陷产品,赵某可向该厂也可向该商场请求赔偿
C.如高压锅未被认定为缺陷产品则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D.如该商场证明目前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单选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应当按照《侵权责任法》和《产品质量法》要求经营者承担责任。
选项B.C说法正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选项D说法错误。《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据此可知,这里应为“投入流通时”而非“损害发生时”。
13、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危机依法进行处置。关于处置规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该信用危机必须已经发生
B.该信用危机必须达到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程度
C.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
D.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促成其机构重组
单选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接管和机构重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据此可知,这里只要求“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而非“必须已经发生”。
14、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关于税务登记,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银行开立账户,应出具税务登记证件,其账号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C.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选项B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选项C说法错误。《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选项D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一百八十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15、某河流拟建的水电站涉及水土保持,并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下列哪一选项是合法的?()
A.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
B.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还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C.由于该河流的流域开发利用规划已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水电站属于该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可不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D.建设单位可委托负责审批部门下属的环境技术研究所为水电站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
单选题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选项B正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选项C错误。《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相重复。作为一项整体建设项目的规划,按照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进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建设单位可以简化。
选项D错误。《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16、红心地板公司在某市电视台投放广告,称“红心牌原装进口实木地板为你分忧”,并称“强化木地板甲醛高、不耐用”。此后,本地市场上的强化木地板销量锐减。经查明,该公司生产的实木地板是用进口木材在国内加工而成。关于该广告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正当竞争行为
B.仅属于诋毁商誉行为
C.仅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D.既属于诋毁商誉行为,又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单选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红心地板公司发布对比性广告,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品信誉,属于诋毁商誉行为。该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红心地板公司的产品并非原装进口实木地板而宣称原装进口,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17、某商业银行通过同业拆借获得一笔资金。关于该拆入资金的用途,下列哪一选项是违法的?()
A.弥补票据结算的不足
B.弥补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
C.发放有担保的短期固定资产贷款
D.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据此可知,不允许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18、某企业流动资金匮乏,一直拖欠缴纳税款。为恢复生产,该企业将办公楼抵押给某银行获得贷款。此后,该企业因排污超标被环保部门罚款。现银行、税务部门和环保部门均要求拍卖该办公楼以偿还欠款。关于拍卖办公楼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银行贷款优先于税款
B.税款优先于银行贷款
C.罚款优先于税款
D.三种欠款同等受偿,拍卖所得不足时按比例清偿
单选题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据此可知,税款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和罚款受偿,但与有担保债权对比,看时间。本题中,该企业拖欠的税款是在办公楼抵押给银行之前,因此,税款优先于银行贷款获得清偿。
19、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一幢大楼,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超出其依法获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实际建筑面积也超出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面积。关于对该公司的处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只能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非法占用土地予以处罚
B.只能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违章建筑予以处罚
C.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由当地政府确定其中一种予以处罚
D.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分别予以处罚
单选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选项D正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据此可知,“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超出其依法获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占用土地”的情形,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实际建筑面积也超出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面积”属于《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选项C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本题中,该房地产公司实际占用面积超过依法获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超出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面积,这是两个违法行为,不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
20、某省A市和B市分别位于同一河流的上下游。A市欲建农药厂。在环境影响评价书报批时,B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该厂对本市影响很大,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异议。在此情况下,该环境影响评价书应当由下列哪一部门审批?()
A.省政府发改委
B.省人大常委会
C.省农药生产行政监管部门
D.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单选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三)由国务院审批的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共同的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据此可知,该省的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且A.B两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药厂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存在争议,因此,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需要由A.B两市的共同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即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1、甲在A银行办理了一张可异地跨行存取款的银行卡,并曾用该银行卡在A银行一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甲取款数日后,发现该卡内的全部存款被人在异地B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走。后查明:甲在A银行取款前一天,某盗卡团伙已在该自动取款机上安装了摄像和读卡装置(一周后被发现);甲对该卡和密码一直妥善保管,也从未委托他人使用。关于甲的存款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B.有权要求A银行赔偿
C.有权要求A银行和B银行赔偿
D.只能要求复制盗刷银行卡的罪犯赔偿
单选题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银监会的规定,各商业银行对其他商业银行的银行卡信息应尽到充分保密的义务,没有尽到相应义务造成信息外泄的,应承担由此给其他银行持卡人所造成的损失。本案中,A银行应当保障其经营场所及交易机具的安全,其未及时排除犯罪分子的不法设备,导致在接受甲委托发起电子支付指令过程中借记卡信息外泄被盗用,故应对甲由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2、为大力发展交通,某市出资设立了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该市审计局欲对其实施年度审计监督。关于审计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公司既非政府机关也非事业单位,审计局无权审计
B.审计局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该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
C.审计局欲查询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应经局长批准并委托该市法院查询
D.审计局欲检查该公司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应委托该市税务局检查
单选题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审计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本案中,高速公路投资公司属于国有企业,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
选项B正确。根据《审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选项C错误。《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选项D错误。《审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23、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下列哪一情形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A.赵某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
B.钱某接受不动产遗赠,申请转移登记
C.孙某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申请抵押登记
D.李某认为登记于周某名下的房屋为自己所有,申请更正登记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选项C)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选项B)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选项A)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选项D)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24、某省天洋市滨海区一石油企业位于海边的油库爆炸,泄漏的石油严重污染了近海生态环境。下列哪一主体有权提起公益诉讼(其中所列组织均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A.受损海产养殖户推选的代表赵某
B.依法在滨海区民政局登记的“海蓝志愿者”组织
C.依法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的环境保护基金会
D.在国外设立但未在我国民政部门登记的“海洋之友”团体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本案中,选项C中的环境保护基金会是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属于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组织,有权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25、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国家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B.国家应积极引进外来物种以丰富我国生物的多样性
C.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D.国家应指令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据此可知,国家并非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选项B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引进外来物种以及研究、开发和利用生物技术,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据此可知,引进外来物种,应当以不破坏生物多样性为前提。
选项C正确。《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选项D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国家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该项错在,国家应起到“指导”的作用,而非“指令”。
26、甲在A银行办理了一张可异地跨行存取款的银行卡,并曾用该银行卡在A银行一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甲取款数日后,发现该卡内的全部存款被人在异地B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走。后查明:甲在A银行取款前一天,某盗卡团伙已在该自动取款机上安装了摄像和读卡装置(一周后被发现);甲对该卡和密码一直妥善保管,也从未委托他人使用。关于甲的存款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B.有权要求A银行赔偿
C.有权要求A银行和B银行赔偿
D.只能要求复制盗刷银行卡的罪犯赔偿
单选题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银监会的规定,各商业银行对其他商业银行的银行卡信息应尽到充分保密的义务,没有尽到相应义务造成信息外泄的,应承担由此给其他银行持卡人所造成的损失。本案中,A银行应当保障其经营场所及交易机具的安全,其未及时排除犯罪分子的不法设备,导致在接受甲委托发起电子支付指令过程中借记卡信息外泄被盗用,故应对甲由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7、为大力发展交通,某市出资设立了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该市审计局欲对其实施年度审计监督。关于审计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公司既非政府机关也非事业单位,审计局无权审计
B.审计局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该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
C.审计局欲查询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应经局长批准并委托该市法院查询
D.审计局欲检查该公司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应委托该市税务局检查
单选题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审计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本案中,高速公路投资公司属于国有企业,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
选项B正确。根据《审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选项C错误。《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选项D错误。《审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28、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下列哪一情形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A.赵某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
B.钱某接受不动产遗赠,申请转移登记
C.孙某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申请抵押登记
D.李某认为登记于周某名下的房屋为自己所有,申请更正登记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选项C)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选项B)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选项A)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选项D)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29、某省天洋市滨海区一石油企业位于海边的油库爆炸,泄漏的石油严重污染了近海生态环境。下列哪一主体有权提起公益诉讼(其中所列组织均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2015年卷一单选第30题)
A.受损海产养殖户推选的代表赵某
B.依法在滨海区民政局登记的“海蓝志愿者”组织
C.依法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的环境保护基金会
D.在国外设立但未在我国民政部门登记的“海洋之友”团体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本案中,选项C中的环境保护基金会是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属于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组织,有权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30、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国家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B.国家应积极引进外来物种以丰富我国生物的多样性
C.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D.国家应指令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
单选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据此可知,国家并非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选项B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引进外来物种以及研究、开发和利用生物技术,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据此可知,引进外来物种,应当以不破坏生物多样性为前提。
选项C正确。《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选项D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国家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该项错在,国家应起到“指导”的作用,而非“指令”。
31、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私下告诉乙厂的几家重要客户
B.甲公司发布高薪招聘广告,乙公司数名高管集体辞职前往应聘,甲公司予以聘用
C.甲电器厂产品具有严重瑕疵,媒体误报道为乙电器厂产品,甲厂未主动澄清
D.甲厂使用与乙厂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消费者经仔细辨别方可区别二者差异
多选题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选项B不属于。招聘已经与竞争对手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并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选项C不属于,选项D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32、D市S县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接收病人的S县医院立即向S县卫生局报告
B.接到报告的S县卫生局及时向S县政府和D市卫生局报告
C.S县卫生局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部
D.S县卫生局在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事故及其处理信息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三款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
选项C错误。《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置。
选项D正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知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3、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在中国境内应当按行政区划设立
B.经地方政府批准即可设立
C.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D.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70%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B.D说法错误。《商业银行法》第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选项C说法正确。该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34、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的设立和变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在法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商业银行设立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B.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
C.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不适用《公司法》
D.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选项B正确。《商业银行法》第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不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可以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适用前款规定的日期由国务院规定。
选项C错误。《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选项D正确。《商业银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35、以下4人的月工资、薪金所得,应分别适用下列何种税率?()
A.张某所得5000元,适用3%的税率
B.王某所得8000元,适用20%的税率
C.李某所得20000元,适用25%的税率
D.赵某所得85000元,适用45%的税率
多选题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C.D正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中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扣除纳税基数,不超过1500元的,3%;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
36、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关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账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可聘请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B.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C.纳税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D.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除另有规定外,应当保存10年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选项B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选项C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选项D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7、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B.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比例记入个人账户
C.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D.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多选题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选项C.D正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38、李某因追索工资与所在公司发生争议,遂向律师咨询。该律师提供的下列哪些意见是合法的?()
A.解决该争议既可与公司协商,也可申请调解,还可直接申请仲裁
B.应向劳动者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
C.如追索工资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则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再起诉
D.即使追索工资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只要李某对仲裁裁决不服,仍可向法院起诉
多选题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B错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选项C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选项D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9、农户甲外出打工,将自己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同村农户乙,5年后甲返回该村。关于甲返村后的住宅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由于甲无一技之长,在外找不到工作,只能返乡务农。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B.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甲作为本村村民应拥有自己的住房。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C.由于农村土地具有保障功能,宅基地不得买卖,甲乙之间的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D.由于与乙的转让合同未经有关政府批准,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B说法错误。《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四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选项C.D错误。《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据此可知,宅基地不得买卖,但可在本集体范围内转让。另外,即使土地转让行为无效,但转让合同并未违背法律规定,仍是有效的。
40、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
D.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据此可知,甲化工厂违法排污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乙化工厂合法排污同样造成了环境污染,都要承担侵权责任。需要强调的是,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不要求污染者的排污行为具有违法性,合法排污造成污染同样要承担民事责任,只是免于承担行政责任而已。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据此可知,甲化工厂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乙化工厂排污并未超标,不承担行政责任。
41、某县政府规定:施工现场不得搅拌混凝土,只能使用预拌的商品混凝土。2012年,县建材协会组织协调县内6家生产企业达成协议,各自按划分的区域销售商品混凝土。因货少价高,一些施工单位要求县工商局处理这些企业的垄断行为。根据《反垄断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县政府的规定属于行政垄断行为
B.县建材协会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C.县工商局有权对6家企业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D.被调查企业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该机构可决定终止调查
多选题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垄断行为、反垄断调查机构及其职权。
选项A说法错误。县政府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行政管理,并没有从事地区封锁、限制竞争的行为。
选项B说法正确。《反垄断法》第16条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本案中,建材协会的行为属于行业协会的垄断协议,分割销售市场。
选项C说法错误。《反垄断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据此可知,县工商局没有反垄断执法权。
选项D说法错误。《反垄断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据此可知,应该是“中止”调查,而非“终止”调查。
42、甲厂与工程师江某签订了保密协议。江某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应聘至同行业的乙厂,并帮助乙厂生产出与甲厂相同技术的发动机。甲厂认为保密义务理应包括竞业限制义务,江某不得到乙厂工作,乙厂和江某共同侵犯其商业秘密。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保密协议只约定保密义务,未约定支付保密费,则保密义务无约束力
B.如双方未明确约定江某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则江某有权到乙厂工作
C.如江某违反保密协议的要求,向乙厂披露甲厂的保密技术,则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D.如乙厂能证明其未利诱江某披露甲厂的保密技术,则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多选题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义务。
选项A错误。《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自成立时生效,是否支付保密费不影响合同效力。
选项B正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未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则没有竞业限制。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1、2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案中,江某违约披露甲厂的商业秘密,构成侵犯甲厂的商业秘密。乙厂违反甲厂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使用甲厂的商业秘密,构成侵犯甲厂商业秘密。
43、孙某从某超市买回的跑步机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并致其受伤。经查询得知,该型号跑步机数年前已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超市从总经销商煌煌商贸公司依正规渠道进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孙某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B.孙某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超市索赔
C.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D.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索赔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产品缺陷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本案中,孙某可以基于侵权向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包括经销商商贸公司和直接销售商超市)主张权利,超市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法追偿。
44、某省发现有大米被镉污染的情况,立即部署各地成立联合执法组,彻查市场中的大米及米制品。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大米、米制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须以《食品安全法》为依据
B.应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公布大米、米制品安全有关信息
C.县有关部门进入某米粉加工厂检查时,该厂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由予以拒绝
D.虽已构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但影响仅限于该省,可由省卫生行政部门公布有关食品安全信息
多选题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食品安全法》第2条第2款规定,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选项C正确。根据《食品安全法》第77条的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该厂以商业秘密来拒绝的理由不成立。
选项D正确。《食品安全法》第82条第2款规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
45、某商业银行决定推出一批新型理财产品,但该业务品种在已获批准的业务范围之外。该银行在报批的同时要求下属各分行开展试销。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业务品种应由中国银监会审批
B.该业务品种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C.因该业务品种在批准前即进行试销,有关部门有权对该银行进行处罚
D.该业务品种在批准前进行的试销交易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多选题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8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应当按照规定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或者备案。需要审查批准或者备案的业务品种,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并公布。据此可知,该业务品种应由中国银监会审批。
选项C正确。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商业银行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的,由银监会进行处罚。
选项D错误。在批准前的试销行为有效,商业银行是公司法人,其越权行为有效,而且商业银行违反的管理性规范,而不是效力性规范,商业银行违法并不影响其对外从事的法律行为的效力,但商业银行要承担违法的行政责任。
46、某商业银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造成资本和资产状况恶化,严重危及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对此,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该银行依法可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B.限制工资总额
C.责令调整高级管理人员
D.责令减员增效
多选题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7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三)限制资产转让;(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后,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报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经验收,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前款规定的有关措施。
47、甲公司欠税40万元,税务局要查封其相应价值产品。甲公司经理说:“乙公司欠我公司60万元货款,贵局不如行使代位权直接去乙公司收取现金。”该局遂通知乙公司缴纳甲公司的欠税,乙公司不配合;该局责令其限期缴纳,乙公司逾期未缴纳;该局随即采取了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关于税务局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只要甲公司欠税,乙公司又欠甲公司货款,该局就有权行使代位权
B.如代位权成立,即使乙公司不配合,该局也有权直接向乙公司行使
C.本案中,该局有权责令乙公司限期缴纳
D.本案中,该局有权向乙公司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
选项A说法错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0条第1款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据此可知,税务局在甲公司怠于行使债权的情形下,才能行使代位权。
选项B说法错误。《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据此可知,代位权的主张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
选项C.D说法错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据此可知,责令限期缴纳和税收强制措施的对象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不包括纳税人的债务人,所以税务局对乙公司无权采取税收强制措施,无权责令其限期缴纳。
48、甲公司与梁某签订劳动合同后,与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梁某到乙公司做车间主任,派遣期3个月。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双方已连续6次续签协议,梁某一直在乙公司工作。2013年6月,梁某因追索上一年加班费与乙公司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仲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是在辅助性工作岗位上使用梁某,符合法律规定
B.乙公司是在临时性工作岗位上使用梁某,符合法律规定
C.梁某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D.梁某申请仲裁时应将甲公司和乙公司作为共同当事人
多选题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务派遣、劳动仲裁。
选项A.B错误。《劳动合同法》第66条第1、2款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本案中,车间主任不是辅助性岗位,时间超过了6个月。因此,该劳务派遣不符合法律规定。
选项C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选项D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49、甲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某地块50年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写字楼。土地使用权满3年时,甲公司将该地块的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但将该地块上已建成的一幢楼房留作自用。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该楼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则甲公司可只转让整幅地块的使用权而不转让该楼房
B.甲公司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权利、义务应由乙公司整体承受
C.乙公司若要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取得原出让方的同意即可
D.乙公司受让后,可以在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满46年之前申请续期
多选题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则。
选项A错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据此可知,我国实行房地一体转让主义。
选项B正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2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选项C错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选项D正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据此可知,甲公司取得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50年,已经使用了3年,那么乙公司受让后应当在其使用46年之前申请续期。
50、因连降大雨,某厂设计流量较小的排污渠之污水溢出,流入张某承包的鱼塘,致鱼大量死亡。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该厂赔偿。该厂提出的下列哪些抗辩事由是依法不能成立的?()
A.本市环保主管部门证明,我厂排污从未超过国家及地方排污标准
B.天降大雨属于不可抗力,依法应予免责
C.经有关机构鉴定,死鱼是全市最近大规模爆发的水生动物疫病所致
D.张某鱼塘地势低洼,未对污水流入采取防范措施,其损失咎由自取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环境污染责任的免责事由。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污染者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以及第三人的责任。
选项A不能成立。“排污未超标”不属于法定免责事由中的任何一项。
选项B不能成立。“大雨”通常不构成不可抗力,因此,不能免责。
选项C成立。“死鱼是全市最近大规模爆发的水生动物疫病所致”,说明损害与某厂的排污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属于法定免责事由。
选项D不能成立。“张某未对污水流入采取防范措施”是否构成过错,张某的过错可否减轻某厂的责任,需要具体分析。但是,无论如何,某厂不能完全免责。
51、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私下告诉乙厂的几家重要客户
B.甲公司发布高薪招聘广告,乙公司数名高管集体辞职前往应聘,甲公司予以聘用
C.甲电器厂产品具有严重瑕疵,媒体误报道为乙电器厂产品,甲厂未主动澄清
D.甲厂使用与乙厂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消费者经仔细辨别方可区别二者差异
多选题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选项B不属于。招聘已经与竞争对手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并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选项C不属于,选项D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52、D市S县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接收病人的S县医院立即向S县卫生局报告
B.接到报告的S县卫生局及时向S县政府和D市卫生局报告
C.S县卫生局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部
D.S县卫生局在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事故及其处理信息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三款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
选项C错误。《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置。
选项D正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知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3、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在中国境内应当按行政区划设立
B.经地方政府批准即可设立
C.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D.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70%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B.D说法错误。《商业银行法》第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选项C说法正确。该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54、以下4人的月工资、薪金所得,应分别适用下列何种税率?()
A.张某所得5000元,适用3%的税率
B.王某所得8000元,适用20%的税率
C.李某所得20000元,适用25%的税率
D.赵某所得85000元,适用45%的税率
多选题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C.D正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中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扣除纳税基数,不超过1500元的,3%;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
55、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关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账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可聘请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B.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C.纳税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D.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除另有规定外,应当保存10年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选项B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选项C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选项D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6、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B.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比例记入个人账户
C.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D.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多选题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选项C.D正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57、李某因追索工资与所在公司发生争议,遂向律师咨询。该律师提供的下列哪些意见是合法的?()
A.解决该争议既可与公司协商,也可申请调解,还可直接申请仲裁
B.应向劳动者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
C.如追索工资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则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再起诉
D.即使追索工资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只要李某对仲裁裁决不服,仍可向法院起诉
多选题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B错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选项C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选项D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8、农户甲外出打工,将自己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同村农户乙,5年后甲返回该村。关于甲返村后的住宅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由于甲无一技之长,在外找不到工作,只能返乡务农。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B.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甲作为本村村民应拥有自己的住房。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C.由于农村土地具有保障功能,宅基地不得买卖,甲乙之间的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D.由于与乙的转让合同未经有关政府批准,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B说法错误。《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四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选项C.D错误。《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据此可知,宅基地不得买卖,但可在本集体范围内转让。另外,即使土地转让行为无效,但转让合同并未违背法律规定,仍是有效的。
59、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
D.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据此可知,甲厂超标排污,应承担行政责任;乙厂并未超标排污,无需承担行政责任。
60、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的设立和变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在法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商业银行设立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B.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
C.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不适用《公司法》
D.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选项B正确。《商业银行法》第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不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可以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适用前款规定的日期由国务院规定。
选项C错误。《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选项D正确。《商业银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61、某省L市旅游协会为防止零团费等恶性竞争,召集当地旅行社商定对游客统一报价,并根据各旅行社所占市场份额,统一分配景点返佣、古城维护费返佣等收入。此计划实施前,甲旅行社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了这一情况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关于本案,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旅游协会的行为属于正当的行业自律行为
B.由于尚未实施,旅游协会的行为不构成垄断行为
C.如构成垄断行为,L市发改委可对其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D.如构成垄断行为,对甲旅行社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B说法错误。《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该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据此可知,某省L市旅游协会召集当地旅行社商定对游客统一报价的行为构成垄断行为。
选项C说法错误。《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选项D说法正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62、甲酒厂为扩大销量,精心摹仿乙酒厂知名白酒的包装、装潢。关于甲厂摹仿行为,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如果乙厂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则甲厂摹仿行为合法
B.如果甲厂在包装、装潢上标明了自己的厂名、厂址、商标,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C.如果甲厂白酒的包装、装潢不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乙厂白酒,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D.如果乙厂白酒的长期消费者留意之下能够辨别出二者差异,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选项A.B说法错误。乙酒厂的某种白酒是知名商品,即使该商品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或者即使甲酒厂标明了自己的厂名、厂址、商标,根据上述规定的第(二)种情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即构成混淆行为。
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混淆行为的要件之一是经营者的欺骗性行为已经或者足以使用户或者消费者误认,亦即这种欺骗行为达到了较为严重的程度。因此,如果不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则不构成混淆行为。对于消费者的界定,是以一般消费者为衡量标准而不是以该商品的长期消费者为衡量标准。
63、张某从某网店购买一套汽车坐垫。货到拆封后,张某因不喜欢其花色款式,多次与网店交涉要求退货。网店的下列哪些回答是违法的?()
A.客户下单时网店曾提示“一经拆封,概不退货”,故对已拆封商品不予退货
B.该商品无质量问题,花色款式也是客户自选,故退货理由不成立,不予退货
C.如网店同意退货,客户应承担退货的运费
D.如网店同意退货,货款只能在一个月后退还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B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据此可知,该产品是可以要求退货的。
选项C合法,选项D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据此可知,“货款只能在一个月后退还”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64、曾某在某超市以80元购买酸奶数盒,食用后全家上吐下泻,为此支付医疗费800元。事后发现,其所购的酸奶在出售时已超过保质期,曾某遂要求超市赔偿。对此,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
B.曾某在购买时未仔细查看商品上的生产日期,应当自负其责
C.曾某有权要求该超市退还其购买酸奶所付的价款
D.曾某有权要求该超市赔偿800元医疗费,并增加赔偿800元
多选题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选项B错误,选项C.D正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65、彦某将一套住房分别委托甲、乙两家中介公司出售。钱某通过甲公司看中该房,但觉得房价太高。双方在看房前所签协议中约定了防“跳单”条款:钱某对甲公司的房源信息负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其信息撇开甲公司直接与房主签约,否则支付违约金。事后钱某又在乙公司发现同一房源,而房价比甲公司低得多。钱某通过乙公司买得该房,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防“跳单”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B.甲公司抬高房价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C.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D.钱某侵犯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据此可知,甲公司要求钱某不得利用其信息而撇开甲公司直接与房主签约,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并未损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选项B说法错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据此可知,甲公司房价明显高于乙公司房价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并不能认定为侵害了钱某的公平交易权。
选项C说法错误。乙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根据自己的经营策略定价,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选项D说法错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案中,钱某并未对甲公司的房源信息进行泄露,乙公司的房源信息来源于业主的委托,未侵犯甲公司的商业秘密。
66、某市商业银行2010年通过实现抵押权取得某大楼的所有权,2013年卖出该楼获利颇丰。2014年该银行决定修建自用办公楼,并决定入股某知名房地产企业。该银行的下列哪些做法是合法的?()
A.2010年实现抵押权取得该楼所有权
B.2013年出售该楼
C.2014年修建自用办公楼
D.2014年入股某房地产企业
多选题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本题中,该商业银行2010年通过实现抵押权可以取得某大楼的所有权,但是,对该大楼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两年内予以处分,不应在2013年出售。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该商业银行2014年修建自用办公大楼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67、某企业因计算错误,未缴税款累计达50万元。关于该税款的征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税务机关可追征未缴的税款
B.税务机关可追征滞纳金
C.追征期可延长到5年
D.追征时不受追征期的限制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据此可知,“因计算错误导致未缴税款的”,追征时应受追征期的限制。
68、2012年外国人约翰来到中国,成为某合资企业经理,迄今一直居住在北京。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约翰获得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A.从该合资企业领取的薪金
B.出租其在华期间购买的房屋获得的租金
C.在中国某大学开设讲座获得的酬金
D.在美国杂志上发表文章获得的稿酬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该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选项A)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选项C)
五、稿酬所得;(选项D)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选项B)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因此,在某大学开设讲座获得的酬金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据此可知,约翰2012年来华,迄今一直居住在北京,在中国居住的时间已经超过1年,境内外所得均应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69、某公司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仍未动工,市政府决定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该公司认为,当年交付的土地一直未完成征地拆迁,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项目迟迟不能动工。为此,该公司提出两项请求,一是撤销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二是赔偿公司因工程延误所受的损失。对这两项请求,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第一项请求属于行政争议
B.第二项请求属于民事争议
C.第一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
D.第二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市政府收回土地,行使的是行政权力,行政相对方不服,要求撤销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第一项请求属于行政争议。
选项B正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据此可知,土地出让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作为出让方的国家(由市政府为代表)如果不能按合同履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项请求属于民事争议。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第一项行政争议实质上属于土地的使用权确权纠纷。《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70、关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根据之一
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C.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省级政府可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级政府备案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选项D错误。《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选项C正确。《环境保护法》第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71、某市甲、乙、丙三大零售企业达成一致协议,拒绝接受产品供应商丁的供货。丙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并提供重要证据,经查,三企业构成垄断协议行为。关于三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执法机构应责令三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
B.丙企业举报有功,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C.如丁因垄断行为遭受损失的,三企业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D.如三企业行为后果极为严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选项B正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反垄断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反垄断法》未规定对案情况追究刑事责任。
72、甲公司拥有“飞鸿”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酱油等食用调料。乙公司成立在后,特意将“飞鸿”登记为企业字号,并在广告、企业厂牌、商品上突出使用。乙公司使用违法添加剂生产酱油被媒体曝光后,甲公司的市场声誉和产品销量受到严重影响。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B.乙公司将“飞鸿”登记为企业字号并突出使用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C.甲公司因调查乙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应由乙公司赔偿
D.甲公司应允许乙公司在不变更企业名称的情况下以其他商标生产销售合格的酱油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选项D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新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选项C正确。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73、关于个人所得税,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以课税对象为划分标准,个人所得税属于动态财产税
B.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
C.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
多选题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动态财产税是对因无偿转移而发生所有权变动的财产按其价值所课征的财产税。如遗产税、继承税等。动态财产税是以财产所有权的变动和转移为前提课征的,其特点是在财产交易时一次性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财产税,属于所得税。
选项B错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据此可知,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按照住所或居住时间标准将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而并非国籍。
选项C正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仅就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选项D正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74、某厂工人田某体检时被初诊为脑瘤,万念俱灰,既不复检也未经请假就外出旅游。该厂以田某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由此引起的劳动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B.因田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论是否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该厂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C.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成立,无需向田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D.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违法,田某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选项B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是用人单位需预告的解除、裁员的例外,不是用人单方解除合同的例外。也就是说,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被经济性裁员也不能预告解除,但是如果该劳动者同时具备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径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选项C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选项D错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据此可知,只有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才存在二倍赔偿金,如果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是无权主张的。
75、友田劳务派遣公司(住所地为甲区)将李某派遣至金科公司(住所地为乙区)工作。在金科公司按劳务派遣协议向友田公司支付所有费用后,友田公司从李某的首月工资中扣减了500元,李某提出异议。对此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友田公司作出扣减工资的决定,应就其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
B.如此案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有权向法院起诉
C.李某既可向甲区也可向乙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D.对于友田公司给李某造成的损害,友田公司和金科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多选题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选项B错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据此可知,对于小规模讨薪的仲裁,实行片面终局的原则,仲裁裁决一旦做出,即对用人单位单方生效。
选项C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据此可知,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乙区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甲区均有管辖权。
选项D错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中,友田公司是用人单位,金科公司是用工单位,不适用该规定。
76、甲企业将其厂房及所占划拨土地一并转让给乙企业,乙企业依法签订了出让合同,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5年后,乙企业将其转让给丙企业,丙企业欲将用途改为商业开发。关于该不动产权利的转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向乙转让时应报经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
B.乙向丙转让时,应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C.丙受让时改变土地用途,须取得有关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同意
D.丙取得该土地及房屋时,其土地使用年限应重新计算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据此可知,甲向乙的转让属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相应人民政府审批。
选项B正确。《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选项C正确。《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选项D错误。《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77、某市政府接到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通知:暂停审批该市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下列哪些情况可导致此次暂停审批?()
A.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
B.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C.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重点污染物监管不力
D.当地重点排污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78、某化工厂排放的污水会影响鱼类生长,但其串通某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获得虚假环评文件从而得以建设。该厂后来又串通某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使其污水处理设施虚假显示从而逃避监管。该厂长期排污致使周边水域的养殖鱼类大量死亡。面对养殖户的投诉,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一直未采取任何查处措施。对于养殖户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A.化工厂
B.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C.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
D.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B.C正确,选项D错误。《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79、某市甲、乙、丙三大零售企业达成一致协议,拒绝接受产品供应商丁的供货。丙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并提供重要证据,经查,三企业构成垄断协议行为。关于三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执法机构应责令三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
B.丙企业举报有功,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C.如丁因垄断行为遭受损失的,三企业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D.如三企业行为后果极为严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选项B正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反垄断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反垄断法》未规定对案情况追究刑事责任。
80、甲公司拥有“飞鸿”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酱油等食用调料。乙公司成立在后,特意将“飞鸿”登记为企业字号,并在广告、企业厂牌、商品上突出使用。乙公司使用违法添加剂生产酱油被媒体曝光后,甲公司的市场声誉和产品销量受到严重影响。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B.乙公司将“飞鸿”登记为企业字号并突出使用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C.甲公司因调查乙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应由乙公司赔偿
D.甲公司应允许乙公司在不变更企业名称的情况下以其他商标生产销售合格的酱油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选项D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新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选项C正确。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81、关于个人所得税,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以课税对象为划分标准,个人所得税属于动态财产税
B.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
C.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
多选题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动态财产税是对因无偿转移而发生所有权变动的财产按其价值所课征的财产税。如遗产税、继承税等。动态财产税是以财产所有权的变动和转移为前提课征的,其特点是在财产交易时一次性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财产税,属于所得税。
选项B错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据此可知,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按照住所或居住时间标准将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而并非国籍。
选项C正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仅就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选项D正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82、某厂工人田某体检时被初诊为脑瘤,万念俱灰,既不复检也未经请假就外出旅游。该厂以田某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由此引起的劳动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B.因田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论是否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该厂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C.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成立,无需向田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D.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违法,田某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选项B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是用人单位需预告的解除、裁员的例外,不是用人单方解除合同的例外。也就是说,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被经济性裁员也不能预告解除,但是如果该劳动者同时具备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径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选项C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选项D错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据此可知,只有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才存在二倍赔偿金,如果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是无权主张的。
83、友田劳务派遣公司(住所地为甲区)将李某派遣至金科公司(住所地为乙区)工作。在金科公司按劳务派遣协议向友田公司支付所有费用后,友田公司从李某的首月工资中扣减了500元,李某提出异议。对此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友田公司作出扣减工资的决定,应就其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
B.如此案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有权向法院起诉
C.李某既可向甲区也可向乙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D.对于友田公司给李某造成的损害,友田公司和金科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多选题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选项B错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据此可知,对于小规模讨薪的仲裁,实行片面终局的原则,仲裁裁决一旦做出,即对用人单位单方生效。
选项C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据此可知,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乙区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甲区均有管辖权。
选项D错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中,友田公司是用人单位,金科公司是用工单位,不适用该规定。
84、甲企业将其厂房及所占划拨土地一并转让给乙企业,乙企业依法签订了出让合同,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5年后,乙企业将其转让给丙企业,丙企业欲将用途改为商业开发。关于该不动产权利的转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向乙转让时应报经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
B.乙向丙转让时,应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C.丙受让时改变土地用途,须取得有关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同意
D.丙取得该土地及房屋时,其土地使用年限应重新计算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据此可知,甲向乙的转让属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相应人民政府审批。
选项B正确。《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选项C正确。《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选项D错误。《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85、某市政府接到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通知:暂停审批该市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下列哪些情况可导致此次暂停审批?()
A.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
B.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C.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重点污染物监管不力
D.当地重点排污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86、某化工厂排放的污水会影响鱼类生长,但其串通某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获得虚假环评文件从而得以建设。该厂后来又串通某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使其污水处理设施虚假显示从而逃避监管。该厂长期排污致使周边水域的养殖鱼类大量死亡。面对养殖户的投诉,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一直未采取任何查处措施。对于养殖户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A.化工厂
B.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C.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
D.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B.C正确,选项D错误。《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87、2012年12月,某公司对县税务局确定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及在12月30日前缴清税款的要求极为不满,决定撤离该县,且不缴纳税款。县税务局得知后,责令该公司在12月15日前纳税。当该公司有转移生产设备的明显迹象时,县税务局责成其提供纳税担保。该公司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收入的是()
A.财政拨款
B.销售产品收入
C.专利转让收入
D.国债利息收入
多选题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应纳税收入范围。
选项A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企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选项B.C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选项D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88、2012年12月,某公司对县税务局确定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及在12月30日前缴清税款的要求极为不满,决定撤离该县,且不缴纳税款。县税务局得知后,责令该公司在12月15日前纳税。当该公司有转移生产设备的明显迹象时,县税务局责成其提供纳税担保。就该公司与税务局的纳税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该公司不提供纳税担保,经批准,税务局有权书面通知该公司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B.如该公司不提供纳税担保,经批准,税务局有权扣押、查封该公司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产品
C.如该公司对应纳税额发生争议,应先依税务局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然后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
D.如该公司对税务局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多选题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纳税争议复议前置。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选项C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选项D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示】司法部给的答案存在异议,本题选项C表述不够严谨。该公司对应纳税额发生争议时,在申请复议之前可以选择先缴纳税款或选择提供相应担保,而不是必须先缴纳税款这一种选择。
89、某公司聘用首次就业的王某,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1500元。
2012年7月1日起,王某上班,不久即与同事李某确立恋爱关系。9月,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征得工会主席同意,公司公布施行《工作纪律规定》,要求同事不得有恋爱或婚姻关系,否则一方必须离开公司。公司据此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
经查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公司与王某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为王某买了失业保险。关于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法是()
A.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
B.试用期工资符合法律规定
C.8月1日起,公司未与王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每月付其两倍的工资
D.8月1日起,如王某拒不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有权终止其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试用期。
选项A正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本案中,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2年,因此,其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选项B正确。《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该试用期工资合法。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90、某公司聘用首次就业的王某,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1500元。
2012年7月1日起,王某上班,不久即与同事李某确立恋爱关系。9月,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征得工会主席同意,公司公布施行《工作纪律规定》,要求同事不得有恋爱或婚姻关系,否则一方必须离开公司。公司据此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
经查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公司与王某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为王某买了失业保险。关于该《工作纪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制定程序违法
B.有关婚恋的规定违法
C.依据该规定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违法
D.该公司执行该规定给王某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用人单位章程。
选项A正确。《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规章的制定程序违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本案中,公司公布施行的《工作纪律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但仅仅征得了工会主席同意,没有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因此,制定程序违法。
选项B正确。用人单位关于婚恋的规定显然损害了劳动者的婚姻恋爱自由,违法。
选项C正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基于该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显然违法。
选项D正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据此可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承担赔偿责任。
91、某公司聘用首次就业的王某,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1500元。
2012年7月1日起,王某上班,不久即与同事李某确立恋爱关系。9月,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征得工会主席同意,公司公布施行《工作纪律规定》,要求同事不得有恋爱或婚姻关系,否则一方必须离开公司。公司据此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
经查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公司与王某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为王某买了失业保险。关于王某离开该公司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及该公司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尚未满1年,无权领取失业保险金
B.王某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与其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关
C.若王某依法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还想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则其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D.若王某选择跨统筹地区就业,可申请退还其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失业保险金。
选项A.B正确。《社会保险法》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本案中,王某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未满1年,无权领取失业保险金。只要是非本人意愿中止就业的,就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与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没有关系。
选项C正确。《社会保险法》第48条第2款规定,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选项D错误。《社会保险法》第52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据此可知,王某不能申请退还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92、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于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4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
关于李某申请仲裁的有关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劳动合同履行地与乙公司所在地不一致,李某只能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申请时应提交仲裁申请书,确有困难的也可口头申请
C.乙公司对终止劳动合同的主张负举证责任
D.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的,李某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起诉
多选题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选项B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选项D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3、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于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4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关于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时李某的劳动合同及工作年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与李某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乙公司继续履行
B.如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在甲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乙公司的工作年限
C.甲公司还可与李某经协商一致解除其劳动合同,由乙公司新签劳动合同替代原劳动合同
D.如解除原劳动合同时甲公司已支付经济补偿,乙公司在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在甲公司的工作年限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选项B.D正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据此可知,甲公司解除合同并支付补偿金后,乙公司再签的合同属于全新的合同,与之前的合同没有任何承继关系,所以乙公司再解除或终止合同时要单独计算工作年限。
选项C正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4、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于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4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
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支付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李某仍继续在公司工作,应视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故李某无权请求支付二倍工资
B.劳动合同到期后应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否则属于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故李某有权请求支付二倍工资
C.李某的该项仲裁请求已经超过时效期间
D.李某的该项仲裁请求没有超过时效期间
多选题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据此可知,李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应当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否则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据此可知,乙公司于2012年12月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在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未超出1年的时效期间。
95、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于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4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
关于恢复用工的仲裁请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是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该公司有权对其随时终止用工
B.李某不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该公司无权对其随时终止用工
C.根据该公司末位淘汰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终止
D.该公司末位淘汰的规定违法,劳动合同终止违法
多选题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该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李某作为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该公司无权对其随时终止用工。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劳动合同终止不存在约定终止,只有法定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该公司末位淘汰的规定违法,劳动合同终止违法。
96、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于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4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
如李某放弃请求恢复工作而要求其他补救,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可主张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
B.李某可主张公司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要求即时辞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
C.李某可同时获得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即时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D.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数额多于即时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本题中,由于该公司末位淘汰的规定违法,李某可以要求赔偿。
选项B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该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选项C错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因此,李某不可以同时主张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
选项D正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据此可知,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所支付的赔偿金是劳动者即时辞职支付赔偿金的二倍。
97、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关于赔偿主体及赔偿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顾客王某、栗某有权请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
B.受害人有权请求电梯厂和亚林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电梯厂和亚林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商场和电梯厂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据此可知,王某、贾某在商场受伤,有权利要求商场进行赔偿。
选项B.C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据此可知,受害人有权请求生产者电梯厂和销售者亚林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电梯厂和亚林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选项D错误。受害人有权要求商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或者要求生产者电梯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商场和电梯厂不是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98、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关于顾客王某与栗某可主张的赔偿费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均可主张为治疗支出的合理费用
B.均可主张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C.栗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D.栗某可主张所受损失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选项D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99、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职工薛某被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定为六级伤残。关于其工伤保险待遇,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薛某可主张商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承担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B.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也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薛某可主张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C.如商场参加了工伤保险,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仍由商场支付
D.如电梯厂已支付工伤医疗费,薛某仍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
多选题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选项C正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选项D错误。《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据此可知,如果第三人电梯厂已经支付工伤医疗费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会重复支付。
100、审判组织是我国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组织形式。关于审判组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独任庭只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但并不排斥普通程序某些规则的运用
B.独任法官发现案件疑难复杂,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但不得提交审委会讨论
C.再审程序属于纠错程序,为确保办案质量,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不能以审委会名义发布裁判文书,但审委会意见对合议庭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我国法律规定,独任庭审判以下几种案件:(1)第一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的刑事案件;(2)第一审的简单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其他案件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
选项B说法错误。相关诉讼法未作“不得提交审委会讨论”的规定。
选项C说法错误。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对于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的情形,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选项D说法错误。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的判决书和裁定书,应当以审理该案件的合议庭成员的名义发布。
101、关于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的入职条件与业内、业外行为的说法:①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②被辞退的司法人员不能担任律师和公证员;③王某是甲市中院的副院长,其子王二不能同时担任甲市乙县法院的审判员;④李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有偿网络法律咨询,应受到惩戒;⑤刘检察官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应受到奖励;⑥张律师两年前因私自收费被罚款,目前不能成为律所的设立人。对上述说法,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①⑤正确
B.②④错误
C.②⑤正确
D.③⑥错误
多选题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第①种说法正确。《法官法》第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检察官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据此可知,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
第②种说法错误。《公证法》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法》第七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注意辞退和开除公职是不同的。
第③种说法错误。《法官法》第十六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据此可知,此时不属于任职回避的情形。
第④种说法正确。根据《法官法》第三十二条第(十一)项的规定,法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第⑤种说法正确。《检察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检察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一)在检察工作中秉公执法,成绩显著的;(二)提出检察建议或者对检察工作提出改革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三)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使其免受重大损失,事迹突出的;(四)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五)保护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有显著成绩的;(六)有其他功绩的。
第⑥种说法错误。《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102、为促进规范司法,维护司法公正,最高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院在诉讼活动中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据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检察院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不得派员在场
B.检察院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时,不得派员在场
C.律师收集到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告知检察院的,其相关办案部门应及时审查
D.法律未作规定的事项,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检察院可以安排听取
多选题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会见时不得派员在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监听律师会见的谈话内容。
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决定收集、调取并制作笔录附卷;决定不予收集、调取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律师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时,律师可以在场。
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律师收集到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告知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相关办案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审查。
选项D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在诉讼中提出意见的权利。人民检察院应当主动听取并高度重视律师意见。法律未作规定但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也应当及时安排听取。
103、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关于赔偿主体及赔偿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顾客王某、栗某有权请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
B.受害人有权请求电梯厂和亚林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电梯厂和亚林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商场和电梯厂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据此可知,王某、贾某在商场受伤,有权利要求商场进行赔偿。
选项B.C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据此可知,受害人有权请求生产者电梯厂和销售者亚林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电梯厂和亚林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选项D错误。受害人有权要求商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或者要求生产者电梯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商场和电梯厂不是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104、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关于顾客王某与栗某可主张的赔偿费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均可主张为治疗支出的合理费用
B.均可主张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C.栗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D.栗某可主张所受损失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多选题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选项D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105、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职工薛某被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定为六级伤残。关于其工伤保险待遇,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薛某可主张商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承担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B.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也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薛某可主张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C.如商场参加了工伤保险,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仍由商场支付
D.如电梯厂已支付工伤医疗费,薛某仍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
多选题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选项C正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选项D错误。《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据此可知,如果第三人电梯厂已经支付工伤医疗费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会重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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