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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登记—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1-3-26)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A.公司股东应是王*伟

B.公司股东应是王*伟

C.王*伟和王*伟均为公司股东

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八条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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