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5宪法司考真题
1、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国方略,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必要前提
B.依法行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依法治国的水平和成效
C.高效公正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D.确立公民的“法律中心主义”意识是依法治国的根本条件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依法治国首先要求“有法可依”,因此,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
选项B说法正确。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
选项C说法正确。实现公正髙效权威的司法。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公正髙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选项D说法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认同“法律万能”的思想偏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这一特征,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论中片面、绝对化的“法律中心主义”具有重要区别。
2、根据宪法分类理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
B.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
C.1830年法国宪法是钦定宪法
D.柔性宪法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有时也叫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其最显著的特征在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述为宪法,又大多冠以国名。其不仅只是一个书面文件。
选项B正确。英国不是成文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自由大宪章》、《人身保护法》、《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等宪法性文件均属于宪法的组成部分。
选项C错误。钦定宪法是指由君主或以君主的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民定宪法是指由民意机关或者由全民公决制定的宪法,民定宪法奉行人民主权原则,至少在形式上强调以民意为依归,以民主政体为价值追求。协定宪法则指由君主与国民或者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如法国1830年宪法就是在1830年革命中,国会同国王路易?菲利浦共同颁布的,属于协定宪法。
选项D错误。在柔性宪法国家中,由于宪法和法律由同一机关根据同样的程序制定或者修改,因而它们的法律效力和权威并无差异。其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关于宪法实施,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宪法的遵守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形式
B.制度保障是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
C.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的一种方式
D.宪法适用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宪法的遵守通常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宪法规定从事各种行为的活动。宪法的遵守既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方式。
选项B说法错误。宪法对违宪行为不直接规定制裁措施,而是通过具体法律来追究法律责任。因此,制度保障不是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
选项C说法正确。宪法的实施包括宪法的执行、适用与遵守三个方面,宪法解释可以阐明宪法本意,保证宪法的准确适用,弥补宪法的不足,推动宪法的发展。
选项D说法正确。宪法的适用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贯彻落实宪法活动。宪法适用不仅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法治国家加强宪政建设、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要内容。
4、关于宪法与文化制度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宪法规定的文化制度是基本文化制度
B.《魏玛宪法》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规定了文化制度
C.宪法规定的公民文化教育权利是文化制度的重要内容
D.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文化权利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因宪法为国家根本大法,其规定的文化制度就是指基本文化制度,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调整以社会意识形态为核心的各种基本关系的规则、原则和政策的综合。
选项B说法正确。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不仅详尽地规定公民的文化权利,而且还明确地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文化政策。这部宪法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文化制度,后为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宪法所效仿。
选项C说法正确。文化制度主要包括教育事业,科技事业,文学艺术事业,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医疗、卫生、体育事业,新闻出版事业,文物事业,图书馆事业以及社会意识形态等方面,其中,“公民文化教育权利”属于重要内容。
选项D说法错误,保护知识产权不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文化权利。
5、关于各少数民族人大代表的选举,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
B.散居少数民族应选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C.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占境内总人口数30%以上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相当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D.实行区域自治人口特少的自治县,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1/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选举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
选项B说法正确。《选举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散居的少数民族应选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选项C说法正确。《选举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占境内总人口数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相当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选项D说法错误。《选举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不足境内总人口数百分之十五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适当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但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特少的自治县,经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少于二分之一。所以必须经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才可以少于二分之一。
6、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地方规章,省质监部门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被处罚人认为,该省政府规章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不能作为处罚依据,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关于对该省政府规章是否违法的认定及其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审理案件的法院进行审查并宣告其是否有效
B.由该省人大审查是否违法并作出是否改变或者撤销的决定
C.由国务院将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撤销的决定
D.由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其是否违法并作出是否撤销的决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立法法》第八十八条第(三)和(五)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
7、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2届
B.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C.村民委员会选举由乡镇政府主持
D.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选项B错误。该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选项C错误。该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选项D正确。该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8、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关于我国宪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树立与强化宪法权威,必然要求坚定地守持和维护公平正义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公平正义在宪法中的重要体现
C.宪法对妇女、老人、儿童等特殊主体权利的特别保护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
D.禁止一切差别是宪法和公平正义的要求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宪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宪法禁止的是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而非一切差别,合理的差别对待不违背宪法关于公平正义的要求。
9、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宪法文本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
B.《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制定、修改制度
C.作为《宪法》的《附则》,《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的组成部分
D.《宪法》规定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产生,两者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宪法文本的内容。
选项A错误。我国现行《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
选项B错误。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修改制度,但没有规定宪法制定制度。
选项C错误。我国现行《宪法》没有附则。
选项D正确。《宪法》第111条第1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10、关于宪法规范,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B.在我国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
C.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D.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相互结合为一体,是我国宪法规范的鲜明特色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宪法规范、宪法渊源。
选项A说法正确。我国宪法效力等级最高。
选项B说法错误。宪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而我国没有宪法判例。
选项C说法正确。宪法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表现为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选项D说法正确。在宪法运行中,权利与义务互为一体,表现其特殊的调整方式。
11、近代意义宪法产生以来,文化制度便是宪法的内容。关于两者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广泛的文化权利和国家的文化政策
B.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文化权利
C.我国现行宪法对文化制度的原则、内容等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
D.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国家机关的文化教育管理职权和文化政策,是宪法文化制度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宪法中的文化制度。
选项A说法错误。1787年美国《宪法》只规定了国家基本制度的内容,没有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选项B说法正确。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不仅详尽的规定了公民的文化权利,还明确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文化政策。
选项C说法正确。我国现行宪法对文化制度的原则、内容等都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具体包括:国家发展教育事业,国家发展科学事业,国家发展文学艺术及其他文化事业,国家开展公民道德教育等。
选项D说法正确。文化制度主要包括:教育事业,科技事业,文学艺术事业文物事业,图书馆事业以及社会意识形态方面。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国家机关的文化教育管理职权和文化政策都是宪法文化制度的主要内容。
12、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国家结构形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看,我国有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两种地方制度
B.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审批
C.经济特区是我国一种新的地方制度
D.行政区划纠纷或争议的解决是行政区划制度内容的组成部分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家结构形式。
选项A错误。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看,除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两种地方制度外,我国还有普通的省、县、乡行政区域。
选项B错误。《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5条规定,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选项C错误。根据不同区域所实行的不同地方制度,可将我国行政区划分为:普通行政区划、民族自治地方区划和特别行政区划三种,不包括经济特区。
选项D正确。从内容上看,行政区域划分制度包括行政区域划分的机关、原则、程序以及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13、关于《宪法》对人身自由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B.生命权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属于广义的人身自由权
C.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
D.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宪法》对人身自由的规定。
选项A说法正确。《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选项B说法错误。《宪法》没有明确规定生命权。
选项C说法正确。《宪法》第37条第3款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选项D说法正确。《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14、根据《宪法》规定,关于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各专门委员会在其职权范围内所作决议,具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决定的效力
B.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
C.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的任期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任期相同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
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宪法》第70条第2款规定,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
选项B错误。《全国人大组织法》第35条第2、3款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补充任命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委员长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选项C错误。《宪法》第71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据此可知,调查委员会属于临时委员会,无一定任期,调查任务一经完成,该委员会即予撤销。
15、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也是宪法确定的治国方略。关于实施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在具体的社会治理实践中将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共同发挥其规范社会成员思想和行为的作用
B.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社会关系调控手段,限制并约束各种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民规、民约的调节功能
C.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和服从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
D.构建“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体系,科学配置权力,合理界定权限,形成既相互制约与监督,又顺畅有效运行的权力格局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共同体现着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性质,共同反映着广大人民的社会理想与社会要求,共同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发挥着维护社会秩序,规范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的作用。
选项B说法错误。在我国社会的规范体系中,除了宪法和法律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外,还有党的方针政策、党纪党规、社会主义道德准则、各种社会组织合法的规章制度,以及为人民群众所广泛认同的民规、民俗、民约等等。所有这些规范都对我国社会关系具有调整作用,都对会成员的行为具有约束或导向功能。因此,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式来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限制并约束”的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C说法正确。坚持依法治国,要求要树立司法权威。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要切实做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髙司法的公信力;全社会要依照宪法的规定,尊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决。
选项D说法正确。依法治国要求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16、关于宪法的历史发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普遍化发展,是近代宪法产生的经济基础
B.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
C.1918年《苏俄宪法》和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的颁布,标志着现代宪法的产生
D.行政权力的扩大是中国宪法发展的趋势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其产生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普遍发展的必然结果。
选项B说法正确。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法国1791年宪法是欧洲大陆的第一部成文宪法。
选项C说法正确。现代宪法产生的前提是宪法必须系统而全面的规定公民实体权利。(1)1918年《苏俄宪法》: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公有制的经济制度被写进了宪法,宪法调整的领域由传统的政治领域进入社会经济领域。此外,苏俄宪法的产生使立宪成为一种世界现象,不再局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2)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第一,加强了对私有财产权的限制,使近代宪法中的自由主义精神受到抑制,而社会福利和公共利益得到重视和提倡;第二,议会的权力受到牵制,行政权力的扩大得到宪法认同;第三,宪法授权国家广泛干预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力,国家的触角深入社会各个领域。
选项D说法错误。中国宪法逐步扩大公民的基本权利,行政权的限制和缩小是中国宪法发展的趋势。
17、关于我国宪法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我国修宪实践中既有对宪法的部分修改,也有对宪法的全面修改
B.经十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启动宪法修改程序
C.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法定的修宪主体
D.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宪法修改方式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新中国建国以来,我国共颁行过四部宪法——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后三次修宪都是全面修改,1982年宪法是我国现行宪法。至今经历过四次部分修改。
选项B错误。《宪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选项C错误。根据我国《宪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我国的修宪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选项D错误。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典的组成部分,是实践中形成的修宪方式,并未在宪法中明文规定。
18、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特别行政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收入全部由其自行支配,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
B.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三分之二
C.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不得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
D.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保持财政独立。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收入全部由澳门特别行政区自行支配,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征税。
选项B错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二分之一。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立法会的法案、议案由全体议员过半数通过。
选C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百分之二十。
选D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
19、王某为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3岁,尚未就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王某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无需承担纳税义务
B.不得被征集服现役
C.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有休息的权利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选项B错误。《宪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选项C正确。《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项D错误。《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据此可知,休息权是劳动者的权利。
20、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基层群众自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乡镇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政府批准
B.有关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和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政府批准
C.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或者它的派出机关批准
D.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提出,报市政府批准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选项B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知,这里没有报请批准的规定。
选项C错误。《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制定,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备案,由居民委员会监督执行。居民应当遵守居民会议的决议和居民公约。据此可知,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备案而不是批准。
选项D错误。《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
21、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关于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政府可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
B.以口头答复的质询案,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
C.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应当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D.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十三条规定,专项工作报告由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选项B说法正确。《监督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
选项C说法错误。《监督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选项D说法正确。《监督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22、宪法的制定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程序创制宪法的活动。关于宪法的制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制宪权和修宪权是具有相同性质的根源性的国家权力
B.人民可以通过对宪法草案发表意见来参与制宪的过程
C.宪法的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D.1954年《宪法》通过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公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修宪权是依据制宪权而产生的权力形态。制宪权与修宪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力。
选项B正确。宪法草案的起草要遵循一定的指导思想或原则,以保证草案内容的科学性。如我国在1954年宪法的制定过程中,确立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把领导意见和群众意见有机结合原则,使宪法草案具有广泛民主基础。据此可知,人民可以通过对宪法草案发表意见来参与制宪的过程。
选项C错误。《宪法》对宪法制定并没有要求,对修改有要求。《宪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选项D错误。我国1954年宪法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形式公布,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23、宪法的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关于宪法渊源,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一国宪法究竟采取哪些表现形式,取决于历史传统和现实状况等多种因素
B.宪法惯例实质上是一种宪法和法律条文无明确规定、但被普遍遵循的政治行为规范
C.宪法性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典而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的法律
D.有些成文宪法国家的法院基于对宪法的解释而形成的判例也构成该国的宪法渊源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一国或一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究竟采取哪些渊源形式。取决于其本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政治状况等综合因素。
选项B说法正确。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巳经存在,并为国家机关、政党及公众所普遍遵循,且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
选项C说法错误。在成文宪法国家中,由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而制定的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但在不成文宪法国家中,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不采用宪法典的形式,而由多部单行法律文书予以规定,宪法性法律只是法律的一个组成部分。
选项D说法正确。宪法判例是宪法的渊源。在成文宪法国家,尽管法院的判决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因而不能创造宪法规范,但有些国家的法院享有宪法解释权,因而法院在具体案件中基于对宪法的解释而作出的判决对下级法院也有约束力。
24、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是国家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国家基本社会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国家基本社会制度包括发展社会科学事业的内容
B.社会人才培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之一
C.关于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的规定是对平等原则的突破
D.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同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建设水平相适应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我国现行宪法对基本社会制度的规定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卫生事业、劳动保障制度、社会人才培养制度、计划生育制度、社会秩序及安全维护制度。社会科学事业属于文化制度。
选项C错误。社会制度以其弱势群体扶助制度体系的建构促进社会实质公平的形成。社会弱势或特殊群体,特别是那些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等原因而陷人弱势的群体,受其弱势条件和环境的影响,本身就处于不公平的地位,只有给予相应的制度扶助,才能保障其大体上获得公平的权利保障。
选项D错误。《宪法》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25、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县欲更名,须报该县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
B.乙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
C.丙镇与邻近的一个镇合并,须报两镇所属的县级政府审批
D.丁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丁市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选项B错误。《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省、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三)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四)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26、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自治权由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行使
B.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制定政府规章对国务院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变通
C.自治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变通
D.自治县制定的单行条例须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宪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该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选项B.C错误。《立法法》第九十条第一款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选项D正确。《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关于平等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我国宪法中存在一个关于平等权规定的完整规范系统
B.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应该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C.在选举权领域,性别和年龄属于宪法所列举的禁止差别理由
D.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但对其特殊情况可予以特殊保护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除了《宪法》第三十三条,在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一、四款、第五十条都规定了对特定主体平等权的保护,可见,我国宪法中存在一个关于平等权规定的完整规范系统。
选项B说法正确。任何人的法律权利受到平等保护。
选项C说法错误。《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据此可知在选举权领域,不能以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为由对公民进行差别对待,年龄不是禁止差别的理由。
选项D说法正确。《宪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28、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实行主席负责制
B.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相同
C.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D.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表述正确。根据《宪法》第九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选项B表述正确。根据《宪法》第九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选项C表述正确。《宪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选项D表述错误。《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全国人大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该法第六十七条第(十)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29、①美国《独立宣言》与《美国联邦宪法》给予了人权充分保障
②法国《人权宣言》明确宣布“人们生来并且始终是自由的,并在权利上是平等的”,该宣言成为此后多部法国宪法的序言
③日本《明治宪法》对公民自由权作出充分规定,促进了日本现代民主政体的建立
④德国《魏玛宪法》扩大了人权范围,将“社会权”纳入到宪法保护范围
关于各国“人权与宪法”问题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不成立?()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①错误,美国的《联邦宪法》在正文中并没有对人权进行规定,而是用修正案来进行补充。②正确,法国《人权宣言》明确宣布“人们生来并且始终是自由的,并在权利上是平等的”,该宣言成为此后多部法国宪法的序言。③错误,明治宪法对公民自由权利的规定,不仅范围狭窄,而且随时可加以限制,是一部带有明显封建性和军事性的宪法。④正确,1919年,战败的德国进入魏玛共和国时期。在沿用原有法律的同时,颁布了大量的“社会化”法律,如调整社会经济的法律和保障劳工利益的法律,使德国成为经济立法和劳工立法的先导。
30、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B.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包括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C.国家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无偿征收或征用
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选项C错误。《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选项D正确。《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3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规定要求国家保障每个公民获得住宅的权利
B.《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视情节给予不同时日的行政拘留和罚款。该条规定体现了宪法保障住宅不受侵犯的精神
C.《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该条规定是对《宪法》规定的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合理限制
D.住宅自由不是绝对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严格依法对公民住宅进行搜查并不违宪
【加入题库收藏夹】【显示答案】【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该规定只是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害,属于防御权;但并未规定国家保障公民获得住宅。
选项B.D正确。《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据此可知,宪法保障公民住宅不受非法侵犯,但住宅自由不是绝对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来行使。
选项C错误。该规定要求被取保候审人不得离开所在县市,未规定不得离开住宅,不属于对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合理限制。
32、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公民纳税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国家在确定公民纳税义务时,要保证税制科学合理和税收负担公平
B.要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基本制度实行法律保留
C.纳税义务直接涉及公民个人财产权,宪法纳税义务具有防止国家权力侵犯其财产权的属性
D.履行纳税义务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根据税收法定的原则,是否纳税和纳税多少应考虑社会成员纳税能力的程度,国家在确定公民纳税义务时,要保证税制的科学合理和税收负担的公平;既要保证国家财政需要,又要使纳税人有实际的承受能力。
选项B正确。《宪法》第八条第(八)项规定,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据此可知,税收制度属于法律保留事项。
选项C正确。纳税是一种法律行为,要体现税收法定原则。纳税义务具有双重性:一方面纳税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具有形成国家财力的属性;另一方面纳税义务具有防止国家权力侵犯其财产权的属性。与纳税义务相对应的国家权力是课税权。由于纳税直接涉及公民个人财产权的保护问题,据此,依法治税是保护公民财产权的重要保证。
选项D错误。在现代社会中纳税是公民应该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纳税义务的履行,实际上也为纳税人带来相应的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说,纳税义务的履行是纳税者享有权利的基础与条件。纳税者有权享受政府提供的各种公共和服务设施,如医疗、教育、社会安全、法律保障、交通等,并有权要求政府积极改善这些条件并提供优质服务。但这并不表示纳税是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
33、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生命权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B.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
C.《宪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休息的权利
D.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生命权是基本权利价值体系的基础和出发点,但宪法并未明确规定“生命权”。
选项B说法正确。监督权,是指宪法赋予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的权利,其内容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
选项C说法错误。《宪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应为“劳动者”而非“全体公民”。
选项D说法正确。《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34、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实施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落实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
B.建立和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C.建立以司法独立为基础的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
D.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在社会政治经济管理中确立“法律中心主义”的观念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依法治国。
选项A说法正确。《宪法》第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选项B说法正确。依法治国是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坚持依法治国要求我们充分发挥依法治国方略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作用,实现法律手段与其他社会治理手段和方式的有机结合。建立和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选项C说法错误。司法公正价值的实现要以司法独立为基础,要维护我国法制的统一,必然要以司法独立为基础,建立统一的司法体系,保证法制的统一性。其表述不符合题干关于“法治”含义的要求。
选项D说法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认同“法律万能”的思想偏向,这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论中片面、绝对化的“法律中心主义”具有重要区别。
35、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选举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乡级人大接受代表辞职,须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
B.经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乡级人大代表的要求
C.罢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三分之二以上的选民通过
D.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必须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选举程序。
选项A正确,选项C错误。《选举法》第50条第1款规定,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
选项B正确。《选举法》第47条第1款规定,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选项D错误。《选举法》第54条第4款规定,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补选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36、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入境、逗留和离境,特别行政区政府可以实行入境管制
B.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任免检察官
C.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因行为不检或违反誓言而经出席会议的议员三分之二通过谴责,由立法会主席宣告其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
D.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相关规定。
选项A正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4条第2款规定,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入境、逗留和离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实行出入境管制。《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39条第2款规定,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入境、逗留和离境,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可实行出入境管制。
选项B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8条第(六)项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该法第6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据此可知,香港没有检察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8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的院长由行政长官从法官中选任。终审法院院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终审法院院长的任命和免职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该法第90条第2、3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检察官经检察长提名,由行政长官任命。
选项C正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79条第(七)项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如有行为不检或违反誓言而经立法会出席会议的议员三分之二通过谴责的,由立法会主席宣告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
选项D正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8条第1款规定,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43条第1款规定,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据此可知,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
37、根据《宪法》,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重要的国家机关
C.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D.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从本质上讲,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是国家机关,但是它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它同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活动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宪法》序言中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38、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自治和自治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特别行政区依照法律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B.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法院依法行使自治权
C.民族乡依法享有一定的自治权
D.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自治和自治权。
选项A正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选项B错误。《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选项C错误。《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条第2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选项D正确。《宪法》第111条第1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39、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关于执法为民,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A.要求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理性执法、文明执法,冷静处置各种复杂问题
B.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执法流程,减少不必要环节,减轻当事人负担
C.要围绕“个人权利至上”理念,引导公民从容自如、有尊严地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D.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在法治领域的具体贯彻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执法为民倡导和注重理性文明执法。理性文明执法是人民群众对于执法活动的强烈要求。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从有利于人民群众出发实施执法行为,冷静应对处置各种矛盾和冲突,遵守执法程序,讲究执法方式,改善执法态度,注重执法艺术,始终做到仪容整洁、言行文明、举止得当、尊重他人,使各种执法活动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充分理解和接受。
选项B正确。执法为民要求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便民利民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和传统在法治实践活动中的具体体现。要在不损害实质性法律利益和不违反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尽可能为人民群众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提供各种便利,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执法程序和执法手续,科学、合理地设置执法流程,减少当事人的成本和诉累。
选项C错误。社会主义法治执法为民的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论中以自由资本主义为实践背景的“个人权利至上”的主张存在着重要区别。社会主义法治髙度重视和强调人民利益,倡导和要求执法为民,但并不意味着认同个人权利的绝对化。执法为民理念明确地寓含着引导和教育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要求。要引导和教育人民群众正确对待和行使自己的各项权利与自由,妥善、合理地处理个人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与冲突,自觉履行法律义务、道德义务和社会责任,在行使个人权利、享受个人自由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和社会利益。
选项D正确。执法为民是党的根本宗旨在法治事业中的具体贯彻。我们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党的重要执政理念。执法为民,就是要把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各种具体的法治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到国家治理过程之中。
40、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构,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B.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C.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D.市辖区的政府经本级人大批准可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派出机关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选项B正确。《宪法》第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选项C错误。《宪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审计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选项D错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41、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B.经授权,行政法规可设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C.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的时候,应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听取其意见
D.地方各级人大有权撤销本级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立法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据此可知,提出法律解释要求的主体不包括地方各级政府。
选项B说法错误。《立法法》第九条规定,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据此可知,行政法规不可以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选项C说法错误。《立法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据此可知,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是“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而不是“应当”邀请。
选项D说法错误。根据《立法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42、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中央财政统一开支
B.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主席团,之后由主席团主持选举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
D.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举法》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据此可知,这里是国库开支,并非一律由中央财政统一开支。
选项B正确。《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第二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第六条规定,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的提名,推选十九名选举会议成员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从其成员中推选常务主席一人。主席团主持选举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主席团会议。该项存在异议,原文的表述是“召集”,而不是“主持”。
选项C错误。《选举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
选项D正确。《选举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通报。
43、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民族自治地方法院的审判工作,受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监督
B.民族自治地方的政府首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实行首长负责制
C.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批准后生效
D.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决定本地区人口政策,不实行计划生育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监督。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
选项B正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七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应当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实行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负责制。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分别主持本级人民政府工作。
选项C错误。《立法法》第六十六第一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据此可知,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而不是报全国人大批准后生效。
选项D错误。实行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提高各民族人口素质。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实行计划生育的办法。
44、备案审查是宪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和环节。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关要求和《立法法》规定,对该项制度的理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要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
B.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应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范围
C.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D.提升备案审查能力,有助于提高备案审查的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C正确。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选项B错误。《立法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据此可知,并不是所有法律文件都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范围。
选项D正确。提升备案审查能力,有助于提高备案审查的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
45、十二届全国人大作出了制定二十余部新法律、修改四十余部法律的立法规划,将为经济、政治等各领域一系列重大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关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下列哪些观点是正确的?()
A.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能够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法治保障
B.推进反腐败立法,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机制
C.为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实施政社分开,应当加快社会组织立法
D.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大幅度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会对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选项B正确。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
选项C正确。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设。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组织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制定社区矫正法。
选项D错误。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这种做法不会给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实际上更有利于经济发展。
46、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关于该条文所表现的宪法规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性质上属于组织性规范
B.通过《民法通则》中有关姓名权的规定得到了间接实施
C.法院在涉及公民名誉权的案件中可以直接据此作出判决
D.与法律中的有关规定相结合构成一个有关人格尊严的规范体系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确认性规范是对已经存在的事实的认定,其主要意义在于根据一定原则和程序,确立具体宪法制度和权力关系,以肯定性规范的存在为其主要特征。确认性规范依其作用的特点,又可分为宣言性规范、调整性规范、组织性规范、授权性规范等形式。如调整性规范主要涉及国家基本政策的调整,组织性规范主要涉及国家政权机构的建立与具体的职权范围等。宪法中有关国家机构部分主要体现组织性规范的要求。该条文在性质上属于禁止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主要以“禁止”、“不得”等形式加以表现。
选项B正确。该条规定通过《民法通则》中有关名誉权的规定得到了间接实施。
选项C错误。我国法院不能直接引用宪法作出判决。
选项D正确。宪法规范与法律中的有关规定相结合构成一个有关人格尊严的规范体系。
47、关于国家文化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文化制度包含了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
B.国家鼓励自学成才,鼓励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C.是否较为系统地规定文化制度,是社会主义宪法区别于资本主义宪法的重要标志之一
D.公民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爱国统一战线属于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内容。
选项B正确。《宪法》第十九条第三、四款规定,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选项C错误。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第规定了文化制度,为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宪法所效仿。据此可知,资本主义宪法对于文化制度的规定也是比较系统的,不能以是否较为系统地规定文化制度作为区别社会主义宪法于资本主义宪法的重要标志。
选项D正确。公民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48、甲市乙县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本县的市人大代表时,乙县多名人大代表接受甲市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贿赂。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县选民有权罢免受贿的该县人大代表
B.乙县受贿的人大代表应向其所在选区的选民提出辞职
C.甲市人大代表候选人行贿行为属于破坏选举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D.在选举过程中,如乙县人大主席团发现有贿选行为应及时依法调查处理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选举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选项B错误。《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接受辞职,须经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接受辞职的,应当予以公告。
选项C正确。根据《选举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选项D正确。《选举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主持选举的机构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
49、某村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制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村民会议有权撤销该方案
B.由该村所在地的乡镇级政府责令改正
C.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D.村民代表可以就此联名提出罢免村委会成员的要求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选项B.C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选项D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50、某设区的市的市政府依法制定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决定》。关于该决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可以提请上级人大常委会撤销
B.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该决定与上位法不一致,可以作出合法性解释
C.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D.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立法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选项B错误。在我国,普通法院没有正式解释权。
选项C正确。某设区的市的市政府依法制定的《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决定》属于地方政府规章。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属于行政规章,二者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选项D正确。《立法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5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据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建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B.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规范和减少政府立法活动
C.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加强立法后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
D.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选项B错误。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选项C正确。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
选项D正确。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
52、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立法权权限和立法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大闭会期间,可以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B.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予以公布
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邀请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D.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举行会议七日前将草案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立法权权限和立法程序。
选项A正确。《宪法》第67条第(三)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选项B错误。《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
选项C错误。《立法法》第30条第2款规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选项D正确。《立法法》第26条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53、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关组织和职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B.国务院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C.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构
D.地方各级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检察院负责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家机关组织和职权。
选项A错误。《宪法》第67条第(一)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据此可知,解释宪法的职权归全国人大常委会。
选项B正确。《宪法》第89条第(十六)项规定,国务院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选项C错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据此可知,省、自治区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而非派出机构);另外,直辖市无设立派出机关的权限。
选项D正确。《检察院组织法》第10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54、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关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情况,应当向本级人大报告,接受监督
B.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委托下级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C.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的机关的负责人签署
D.依法设立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权的行使。
选项A正确。《监督法》第6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选项B错误。《监督法》第2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下一级(而非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受委托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选项C正确。《监督法》第38条规定,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
选项D正确。《监督法》第42条规定,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时,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其提供必要的材料。提供材料的公民要求对材料来源保密的,调查委员会应当予以保密。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55、关于宪法效力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宪法修正案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
B.宪法不适用于定居国外的公民
C.在一定条件下,外国人和法人也能成为某些基本权利的主体
D.宪法作为整体的效力及于该国所有领域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宪法修正案等同于宪法,与宪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选项B错误。《宪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选项C正确。在一定条件下,外国人和法人也能成为某些基本权利的主体。在其享有基本权利的范围内,宪法效力适用于外国人和法人的活动。
选项D正确。由于宪法本身的复杂性和价值多元性,宪法在不同领域的适用上当然是有所差异的,例如,在不同的经济形态之间、在普通行政区和民族自治地方之间当然有所区别。但这种区别绝不是说宪法在某些区域有效力而有些区域没有效力。宪法是一个整体;任何组成部分上的特殊性都不意味着对这个整体的否定,宪法作为整体的效力是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的。
56、根据《宪法》规定,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B.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和政府统一安排下,开展管理经营
C.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宪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选项B错误。《宪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
选项C错误。《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据此可知,双层经营体制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不适用城镇集体经济。
选项D正确。《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57、根据《宪法》规定,关于行政建置和行政区划,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B.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C.国务院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D.省、直辖市、地级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选项D错误。《宪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三款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提示】乡找省,省找人大,中间全归国务院。
58、2015年4月,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关于立案登记制,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有利于做到有案必立,保障当事人诉权
B.有利于促进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的完善
C.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只进行初步的实质审查,当场登记立案
D.适用于民事起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不适用于行政起诉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选项C错误。《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对于立案登记程序规定,实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应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在指定期限内经补正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据此可知,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只进行初步的形式审查。
选项D错误。《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当登记立案。据此可知,该意见适用于行政起诉。
59、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B.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C.全国人大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
D.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在我国,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民主集中制。
选项B错误。地方各级人大与全国人大一起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体系。但全国人大与地方各级人大之间以及地方各级人大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上级人大有权依照宪法和法律监督、指导下级人大的工作。
选项C正确。从国家机关之间的分工和法律地位来说,全国人大在我国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其他任何国家机关都不能超越于全国人大之上,也不能和它相并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决议,其他国家机关都必须遵照执行。
选项D错误。《宪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60、某县政府以较低补偿标准进行征地拆迁。张某因不同意该补偿标准,拒不拆迁自己的房屋。为此,县政府责令张某的儿子所在中学不为其办理新学期注册手续,并通知财政局解除张某的女婿李某(财政局工勤人员)与该局的劳动合同。张某最终被迫签署了拆迁协议。关于当事人被侵犯的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张某的住宅不受侵犯权
B.张某的财产权
C.李某的劳动权
D.张某儿子的受教育权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县政府责令张某的儿子所在中学不为其办理新学期注册手续,侵犯了张某儿子的受教育权;财政局解除张某的女婿李某(财政局工勤人员)与该局的劳动合同,侵犯了李某的劳动权;签署拆迁协议,侵犯了张某的财产权。
61、预算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监督。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预算,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B.经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C.国务院有权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
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预算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选项B正确。《预算法》第十三条规定,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选项C正确。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国务院有权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选项D错误。《预算法》第二十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62、宪法解释是保障宪法实施的一种手段和措施。关于宪法解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由司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做法源于美国,也以美国为典型代表
B.德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必须结合具体案件对宪法含义进行说明
C.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对宪法的解释具有最高的、普遍的约束力
D.我国国务院在制定行政法规时,必然涉及对宪法含义的理解,但无权解释宪法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由司法机关按照司法程序解释宪法的体制起源于美国。
选项B错误。德国属于宪法法院模式,不是附带性审查。
选项C正确。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其对宪法的解释具有最高的、普遍的约束力。
选项D正确。我国的宪法解释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务院无权解释宪法。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