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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2-3-70)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A.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

B.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

C.乙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D.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据此可知,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乙公司破产管理人也可以在支付全部价款的情况下,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若甲公司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则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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