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1-1-5)
A.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具有一定的文化相对性、社会差异性
B.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既应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合于情理
C.程序公正只适用于“陌生人社会”,实体公正只适用于“熟人社会”
D.程序公正以实体公正为目标,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为基础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平正义”。公平,是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正义是指公正,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公平正义朴素的含义包括惩恶扬善、是非分明、办事公道、态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匀等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全体成员能够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选项A说法正确。人们所受的教育程度不同、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所受周围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同。因此,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也有所不同。选项B说法正确。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既应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合于情理,反映社会整体价值观和公众利益,才能为社会公众认可并接受。选项C说法错误。“公平正义”既要求实体公正,也要求程序公正,只是说在“陌生人社会”与“熟人社会”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而不是“非此即彼”的相互排斥。选项D说法正确。程序正当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与载体。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程序是运送正义的方式。程序正当,是指立法、行政和执法司法机关的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规定,保障法律制定的科学性,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处理,确保公正、民主、效率、人权保障、权力制约与监督等价值目标得以实现。确保充分参与、裁判中立、程序公开和程序约束。因此,程序公正以实体公正为目标,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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