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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义务机关—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2-2-83)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A.区检察院和区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区公安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C.方某应当先向区法院提出赔偿请求
D.如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决定撤销案件,方某请求国家赔偿的,区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赔偿义务机关。
选项A.B说法错误。《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本题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区法院。
选项C说法正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选项D说法正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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