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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案件限制减刑程序—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1-2-93)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A.直接改判

B.发回重新审判

C.维持原判不再纠正

D.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死缓案件限制减刑程序。《死缓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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