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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书转让—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2-3-74)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A.甲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
B.乙应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
C.丙应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
D.丁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票据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选项A正确。出票人甲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
选项B错误。乙的背书签章已不能辨别是在记载金额变更之前,还是在变更之后,则视同为在变造之前签章,其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而非20万元的票据责任。
选项C正确。丙将汇票上的10万元金额变造为20万元,并在变造后背书给丁,属于在变造后签章的人,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
选项D错误。背书人丁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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