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财产保全措施—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3-2-32)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A.不予受理

B.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财产的措施

C.只有在王某提供担保后,法院才予以财产保全

D.移送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措施。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选项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中财产保全,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的担保的,才需要提供担保,如果法院没有责令提供担保的,则不需要提供担保。

选项D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中财产保全,由受诉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不是由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TAG标签: 财产 法律 司法考试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