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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组织和职权—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3-1-90)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B.国务院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C.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构

D.地方各级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检察院负责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家机关组织和职权。

选项A错误。《宪法》第67条第(一)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据此可知,解释宪法的职权归全国人大常委会。

选项B正确。《宪法》第89条第(十六)项规定,国务院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选项C错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据此可知,省、自治区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而非派出机构);另外,直辖市无设立派出机关的权限。

选项D正确。《检察院组织法》第10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TAG标签: 司法考试 宪法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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