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排除—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2-2-67)
A.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可以根据当事人等申请而启动,也可以由法庭依职权启动
B.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C.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D.只有确认存在《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时,才可以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非法证据排除。
选项A.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因此,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可以根据当事人等申请而启动,也可以由法庭依职权启动。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据此可知,在两种条件下可以排除非法证据:第一,能确认有非法情形;第二,不能排除非法情形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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